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5-066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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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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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债权人”)签署《保证合同》,约定由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致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根制药”)向民生银行的贷款70,000.00万元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保证期间为致根制药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5年度在致根制药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日常经营等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最高额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致根制药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上述预计担保总额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有效期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已获批的担保额度及其使用情况(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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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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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致根制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债务人:湖南华纳大药厂致根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70,00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范围:贷款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6、保证期间: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7、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8、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助于解决孙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促进公司新基地建设,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范围内,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本次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生产基地建设、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解决孙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促进公司新基地建设,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有充分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事项。上述担保均是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8.82%。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