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佳力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5-086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佳力转债”转股价格
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佳力转债” 按照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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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前转股价格:10.63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8.68元/股
● “佳力转债”本次转股价格修正实施日期:2025年7月14日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公开发行了3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00万元,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0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发行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70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3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8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佳力转债”,债券代码“11359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佳力转债”自2021年2月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佳力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3.40元/股。
1、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佳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40元/股调整为23.15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日为2021年6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2、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佳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15元/股调整为16.36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日为2022年6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3、因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手续,新增股本83,221,388股。佳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36元/股调整为15.20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日为2023年3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佳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4、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佳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20元/股调整为10.79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日为2023年6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5、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佳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79元/股调整为10.71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日为2024年6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6、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佳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71元/股调整为10.6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日为2025年6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本次转股价格修正依据
1、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佳力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2、本次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6日,公司股票已有7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调整前“佳力转债”转股价格10.71元/股的85%(即9.10元/股);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8日,公司股票已有8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调整后“佳力转债”转股价格10.63元/股的85%(即9.04元/股),即自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8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情形,已触发“佳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三、本次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向下修正“佳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佳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向下修正“佳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佳力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下修正“佳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佳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63元/股向下修正为8.68元/股。
四、本次转股价格修正结果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8.54元/股(四舍五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8.68元/股(四舍五入),本次修正后的“佳力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8.68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佳力转债”转股价格由10.63元/股向下修正为8.68元/股。
本次修正后的“佳力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14日起生效。“佳力转债”于2025年7月11日停止转股,2025年7月14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5-087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种类: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力图”)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为3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7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221,38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95元,2023年3月13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第00027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3月12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1,274,198.6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7,407,862.6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93,866,335.97元。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楷德悠云”)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4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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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经办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御道街支行及宁波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楷德悠云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为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93,866,335.97元及自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专项用于“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二、三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689.6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6.43%,募集资金余额为78,619.1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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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进行,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楷德悠云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御道街支行“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513740)”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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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委托理财期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期限为21天。
二、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符合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与“财务费用”科目。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佳力图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2025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5-085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7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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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根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主持人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未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潘乐陶先生、独立董事赵湘莲女士、独立董事丛宾先生均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未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贺向东先生、监事卢书聪先生、监事钱伟先生均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高健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李林达先生、副总经理袁祎先生、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叶莉莉女士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提议向下修正“佳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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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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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股权登记日持有“佳力转债”的股东)2人已回避表决,涉及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90,2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淑彦、唐晨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