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瑟瑟发抖!倒签协议配合造假,签字费4万,判刑一年多
(转自:金石杂谈)
7月7日,近期一则关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裁判文书刷屏资本圈,内容有点长,咱们就一起看下要点:
核心内容是,A上市公司拟准备发行可转债,但发行可转债有业绩要求,于是审计师配合上市公司倒签协议配合财务造假,转让合同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而提前确认收入,虚增收入和利润,构成财务造假。最终,两名签字的会计师,一个被判刑1年5个月,一个被判刑9个月。
如果,你是一名会计师,是不是后背发凉?有网友表示:哪个没倒签过,所有注会都要发抖!虽然说,该网友可能有夸大其词的成份,但是这个案例足以让不少会计师瑟瑟发抖。

根据裁判文书,本次两名被告人,一个是朱某某,一个是刘某某,朱某某是E事务所合伙人、会计师,而刘某某则是事务所项目经理。
根据指控,A上市公司于2019年初筹备发行可转债,因子公司B和C公司签署的影视剧播映权转让合同未达到2018年收入确认条件,可能会影响可转债发行。
为满足业绩要求,B公司于是和D公司签订虚假投资份额转让合同,并将合同签署日期落款为2018年12月,以该项目收益确认A公司2018年业务收入。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朱某某、刘某某受E会所委派,为A公司2018年年报提供审计服务,两人在明知A公司意图虚增2018年收入的情况,配合完成合同造价,并以E会所名义出具审计报告,致使A公司2018年虚增收入3.58亿,虚增利润1.45亿,虚构数额均占实际数额的30%以上。
在此过程中,E公司拿到审计费70万,朱某某、刘某某共计获利10余万,根据后文,朱某某获利4.2万元、刘某某获利6.085万元。(这个金额也有意思,朱某某毕竟是事务所合伙人,也是本次审计的负责人,但拿到的钱却比项目经理少)
这件事可谓牵扯甚广,有上市公司的董事、副总,财务经理,董秘还有子公司的总经理等等核心人物。

在庭审过程中,刘某某主动认罪,且认为自己是从犯;而朱某某则认为自己没有配合造假的主观故意,所得不全是违法所得。而且,他认为,考虑朱某某主观恶性不大、系初犯偶犯,且退缴违法所得等,给予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认定,刘某某并非从犯,而是共同犯罪人;朱某某、刘某某作为承担审计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其二人行为已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法均应予惩处。最终,朱某某被判1年5个月,罚款11万;刘某某判刑11个月,罚款10万。

至于上文所述的公司和会计师,综合市场消息,注册会计师分别为朱耀军、刘文军,所涉事务所为北京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所涉上市公司是北京文化,转让影视版权是《倩女幽魂》,子公司B是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议显示的签署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实际上该协议并非在2018年签署。2019年3月,雅格特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5500万元。该项业务在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35849.06万元。所以,最终虚增了3.58亿的收入和1.45亿的利润。
北京文化,大家应该都比较熟悉,很多影视剧大家也都看过:比如《心花怒放》、《战狼2》、《流浪地球》、《我不是药神》、《无名之辈》和《你好,李焕英》等。
而本次所涉影视《倩女幽魂》,当时饰演的女主角正是偷税漏税的女星郑爽。彼时,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调查,郑爽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最终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

2020年4月底,北京文化披露2019年年报,当年巨亏23.06亿元,主要是计提了世纪伙伴8.34亿和星河文化6.41亿巨额商誉减值。同时,北京文化对2018年年报及2019年半年报中的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指出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导致2018年营收虚增4.64亿元。
最终,北京证监局认定,北京文化副董事长、世纪伙伴董事长娄晓曦知悉、组织、实施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北京文化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是北京文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北京文化董事长、总裁宋歌全面负责公司整体管理工作,北京文化董事、副总裁张云龙分管财务工作。宋歌、张云龙未能对世纪伙伴进行有效管控,审批案涉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是北京文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北京文化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娄晓曦、宋歌、张云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北京文化电视剧事业部总经理、世纪伙伴副总经理陈颖等其余15名董监高给予警告,分别处以20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对娄晓曦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