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维权) 公告编号:2025-031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62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函》所述事项逐项落实并回复。现对《问询函》所述事项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一:关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
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73.23亿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38.11亿元,本期计提坏账损失10.91亿元,是今年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其中,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7.87亿元,较上年增加约12.15亿元。此外,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52.31亿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0.94亿元,计提比例仅1.8%。请公司:(1)补充披露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前十名对象名称、历史交易内容、协议安排、交易金额、累计回款金额、应收账款账龄、坏账计提情况,以及相关业务开展前的尽调措施、项目进展中的客户信用管理机制、欠款形成后的催收措施,并核实欠款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2)对比前述欠款方近三年及报告期各季度坏账计提情况,结合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原因、减值迹象出现时点,说明是否存在前期坏账计提不及时、不充分的情况;(3)补充披露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五大项目名称、相关交易内容、交易对手方、合同金额、账龄、预计结算时间,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的情形,欠款方是否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象存在重合,结合合同资产账龄与对象资信情况,说明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补充披露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前十名对象名称、历史交易内容、协议安排、交易金额、累计回款金额、应收账款账龄、坏账计提情况,以及相关业务开展前的尽调措施、项目进展中的客户信用管理机制、欠款形成后的催收措施,并核实欠款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回复: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前十名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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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务开展前的尽调措施:相关业务开展前,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企业名称、注册号、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成立日期、营业期限、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出资情况、注册地址等,重点关注客户是否存续、有无异常经营记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行业信息了解客户主营业务、核心产品/服务、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市场份额、竞争优势等情况。实地考察客户办公/生产场所,现场考察客户运营状态和管理水平。2013年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线后,公司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否有重大未决诉讼、被执行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限制高消费记录。
项目进展中的客户信用管理机制:公司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结合财务核算情况动态跟踪客户履约能力和意愿,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采取预防措施,通过建立客户信用台账,实时监控订单、发货、应收账款余额情况,时刻关注关键节点的履约情况(如生产进度、发货、验收等),及时发现延迟或异常信号。确保交付凭证(如签收单、验收单)及时、准确获取和归档。每月生成应收账款账龄报告,清晰列示每个客户、每笔发票的到期日、逾期天数,重点关注逾期账款和临近到期账款。
欠款形成后的催收措施:当欠款超过合同约定信用期后,公司业务人员通过电话、现场催收、发送催款函、律师函等手段催收货款。对于资信等级较低、无能力支付、恶意拖欠货款的用户,正常催收手段无效时,业务部门提交报告经公司批准后通过法律手段催收货款,并配合公司法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与上述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2.对比前述欠款方近三年及报告期各季度坏账计提情况,结合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原因、减值迹象出现时点,说明是否存在前期坏账计提不及时、不充分的情况。
回复:
欠款方近三年及报告期各季度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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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1)山东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运通)于2020年被法院判决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根据合同约定,山东运通不能按期向公司支付完该项工程款之前,公司对工程设备拥有50%产权,属于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同时由于管理人拒绝我方行使取回权,并利用我方设备继续经营,表明有意继续履行合同。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该债权符合共益债权申报条件,对方应予优先清偿,公司按共益债权向管理人进行了申报。期间公司一直与破产管理人进行债转股谈判,并达成初步意向,后因项目未获批准,停止了债转股事项。2022年末公司根据破产重整进展、外部律师意见综合判断,预计按照重整清偿后的损失小于公司按照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预期信用损失,考虑谨慎性原则按照信用风险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山东运通破产重组失败,2023年12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法院认为公司申报的债权为承揽合同,主义务为交付成果,而非转移所有权,不适用所有权保留的相关法律规定,裁定公司债权为普通债权,我公司对裁定不认可,已提起上诉,经审慎测算,管理层判断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可能性显著增加,根据预计可收回的差额2023年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3年因司法裁定导致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及时转为单项计提,不存在前期计提不及时问题。截至2024年审计报告出具日清算事项尚未完毕,管理层判断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可能性无变化,2024年末与2023年末保持一致。
(2)2019-2022年一重集团天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天津重工)与天津宏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轩达公司)签订了11份盾构机销售合同,涉及金额10.59亿元,产品已于2022年9月全部交付。2024年公司相关风险管理工作重心从“诉讼求偿”转向“风险暴露、损失控制及体系完善”。2024年宏轩达公司涉及多起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经充分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一重天津重工通过司法诉讼途径成功收回其拥有6.50亿元人民币应收账款的可能性极低。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经审慎测算,管理层判断应收款项无法全部收回的可能性显著增加,根据预计可收回的差额在2024年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4年随风险暴露逐步加大导致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及时转为单项计提,不存在前期计提不及时问题。
(3)2024年8月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响水法院)裁定受理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响水恒生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响水巨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响水德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关联主体(以下合称江苏德龙系企业)的破产重整申请。响水法院在裁定中认定,上述企业虽面临阶段性经营困难,但仍具备重整价值及可行性。根据专项法律顾问意见,因江苏德龙系企业涉及基础交易事实核查存在障碍、关联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等关键因素,截至审计报告日江苏德龙系企业共28家公司的清产核资、债权审查、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重整基础工作均未完成,重整计划草案尚未制定,债权清偿方式(现金/股抵/债转股等)存在重大变数;债权实际清偿比例无法合理预估。鉴于上述情况,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下列事实进行综合研判:江苏德龙系企业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债权金额、清偿方案及清偿比例均无法取得可靠证据支持;重整周期可能显著延长,且最终重整成功与否存在风险。管理层判断该应收款项无法全额收回的可能性显著增加。经审慎测算,于2024年12月31日对该笔应收账款按单项认定方式计提坏账准备,计提依据为预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公司将持续关注江苏德龙系企业破产重整进展,积极配合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及核查工作,并根据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情况、清偿方案的明确程度以及可获取的新证据,及时评估坏账准备的充分性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翔隆)于2023年9月宣布破产重整,2023年破产重整失败,于是申请破产清算,2023年申请破产重整前无显著减值迹象,公司在宝丰翔隆申请破产清算后及时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2023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4年12月宝丰县人民法院裁定宝丰翔隆破产清算,公司于2025年2月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截至审计报告日宝丰翔隆的清产核资、债权审查、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重整基础工作均未完成;债权实际清偿比例无法合理预估。因此公司于2023年末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账合理。截至2024年审计报告出具日,清算事项尚未完毕,管理层判断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可能性无变化,2024年末与2023年末保持一致。
(5)忠旺(营口)高精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忠旺)于2022年7月被法院判决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因公司提供的生产线为忠旺集团生产经营的关键设备及零部件,且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该债权符合共益债权申报条件,对方应予优先清偿,公司按共益债权向管理人进行申报。当年根据破产重整情况综合判断,预计按照重整清偿后的损失小于按照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预期信用损失,考虑谨慎性原则按照信用风险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7月,管理人将该债权认定为普通债权,对此,我公司提出异议,并向沈阳市中院提出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经合议庭开庭审理及与对方管理人沟通,结合代理律师、业务单位等各方综合意见,认为本案存在较大败诉风险,且案件继续推动将影响已认定的债权金额,经审慎考虑后决定撤销本案,同时与管理人沟通按照原有债权金额进行确认。基于重整方案管理层判断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可能性显著增加,根据预计损失2023年已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存在前期计提不及时、不充分问题,2023年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合理。截至2024年审计报告出具日,清偿事项尚未完毕,管理层判断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可能性无变化,2024年末与2023年末保持一致。
(6)陕西双翼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双翼)于2018年9月破产重整,一重集团大连国际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贸)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2020年破产重整失败,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大连国贸于2021年4月起诉陕西双翼,申请确认为共益债权,经一审、二审、再审、抗诉,均判定为普通债权。2021年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24年审计报告出具日,陕西双翼破产财产尚未处置完毕,待资产处置完毕具备清算条件后及时主张权利。
(7)2022年至2023年期间,一重天津重工与天津暮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暮春)陆续签订电动车新材料制品购销合同,形成应收账款1.02亿元,2023年10月份前合同均正常履约,11月起销售合同未能按回款节点履约,但对方处于正常经营状态,2023年末仍不能判断款项是否无法收回,按照信用风险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受行业市场环境影响,对方经营大幅减产,实控人于2024年被限制高消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控制的公司涉及多起案件,已无履约能力,根据管理层及律师综合判断,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可能性显著增加,根据谨慎性原则,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次计提系因2024年出现债务偿付能力彻底恶化,导致信用风险显著提升。前期资产负债表日无法预见当前风险程度,不存在计提不及时、不充分情形。
(8)青海鲁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宣布破产重整,公司于2023年10月向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申报,判断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可能性显著增加,2023年根据预计损失金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4年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成功,重整方案已获批。截至2024年审计报告出具日重整方案尚未实施,管理层判断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可能性无变化,2024年末与2023年末保持一致。
(9)山东广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广悦)项目,山东广悦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多次催要未能收回。2019年4月大连国贸起诉山东广悦,2020年9月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因无可执行财产一直未能得到执行,期间公司查封山东广悦设备、生产线、土地、房产及山东广悦控股的子公司股权。2023年末经管理层判断,山东广悦已无可执行财产,对其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不存在前期计提不及时问题。2024年3月大连国贸向法院申请山东广悦破产清算。截至2024年审计报告出具日,法院尚未回复,管理层判断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可能性无变化,2024年末与2023年末保持一致。
(10)2022年3-9月,一重集团(黑龙江)专项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专项)与大连仁海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仁海)签订用于专项用户的移动设备防护基础设施销售合同,合同金额1.44亿元,大连仁海以其生产设备等资产对应付一重专项债务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抵押登记。2024年大连仁海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但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大连仁海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多次催要未能收回。大连仁海资金较为紧张,抵押设备价值贬损,判断可收回金额下降,管理层根据抵押资产及大连仁海经营情况判断预计可收回金额明显下降,2024年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前期按抵押物及账龄综合判断合理计提,后期因信用状况恶化增加计提,符合谨慎性原则,不存在前期计提不及时、不充分问题。
3.补充披露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五大项目名称、相关交易内容、交易对手方、合同金额、账龄、预计结算时间,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的情形,欠款方是否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象存在重合,结合合同资产账龄与对象资信情况,说明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依据客户的企业性质、规模等因素,将客户划分为A类、B类、C类,并据此制定差异化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具体分类如下:A类客户为中央企业,企业规模大;B类客户为地方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企业规模中等;C类客户为地方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企业规模略小。公司采用组合计提方式,根据账龄和客户类别分别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具体预计损失计提比例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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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结合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账龄结构以及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对合同资产进行充分减值测试。截至2024年末,合同资产累计计提跌价准备0.94亿元,占合同资产总额的1.8%。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五大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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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均为按履约进度销售形成的合同资产,预计2025年结算,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的情形,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不存在重合。各单位资信状况如下:
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能源)为央企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经公开查询,中核能源无失信被执行人等异常情况,注册资本为1.95亿元。公司与中核能源的合作历史时间较长,合作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与该单位形成的合同资产余额及账龄,均为按照合同履约进度形成,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未发现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
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渤海造船)为央企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经公开查询信息,中船渤海造船无失信被执行人等异常情况,注册资本为28.2亿元,公司与中国船舶的合作历史时间较长,合作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与该单位形成的合同资产余额及账龄,均为按照合同履约进度形成,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未发现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核工程)为央企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经公开查询,广核工程无失信被执行人等异常情况,注册资本为38.86亿元。公司与广核工程的合作历史时间较长,合作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与该单位形成的合同资产余额及账龄,均按照合同履约进度形成,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未发现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以下简称核动力院)为央企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与核动力院的合作历史时间较长,合作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与该单位形成的合同资产余额及账龄,均按合同履约进度形成,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未发现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
河北太行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大型民营企业,经公开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等异常情况,注册资本为21.8亿元,拥有职工6千余人。该企业连续多年入选中国500强企业、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公司与该客户的合作历史时间较长,合作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与该单位形成的合同资产余额及账龄,均按合同履约进度形成,不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与上述单位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的情形,合同资产客户均具有央企背景或省重点民营企业资质,且未发现明显信用风险增加的迹象,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无重合。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可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公司对合同资产减值测试采用组合模型并考虑信用风险变化,相关计提政策一贯执行,公司合同资产减值计提充分,未发现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
问题二:关于存货。
年报显示,2024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86.30亿元,较上年增长6.44%,其中在产品、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66.21亿元、10.53亿元。报告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78亿元,同比增长约90%,是业绩亏损的原因之一。请公司:(1)结合行业变化与公司经营情况,说明在营业收入连续下滑的背景下,存货余额连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产品生产周期及交付时点,说明在产品在存货中占比较大的原因,补充披露在库时间超出一般生产周期的在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产品类型、投入生产时间、跌价计提金额、对应客户及订单金额、超出一般生产周期的主要原因等,并结合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过程,说明是否存在前期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况;(3)结合库存商品的产品类型、库龄、对应订单金额以及公司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说明部分库存商品长期未能实现销售的具体原因,结合库龄情况,说明前期是否存在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结合行业变化与公司经营情况,说明在营业收入连续下滑的背景下,存货余额连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24年我国重型机械行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着力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全年行业经济实现了健康稳定发展。2024年,重型机械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到5901家,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546亿元,同比下降1.6%,增速分别低于全国工业和机械工业3.7个和3.3个百分点。公司在行业营业收入下滑的背景下,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2%,受在手订单下降影响,稍高于重型机械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收入下滑的比例。由于公司产品生产周期较长特性,本年生产产品多为2023年下半年订货产品,导致本年年末尚未交付正常周转的核电、大型铸锻件等产品存货占用增加,影响整体存货占用增长6.44%。随着产品正常出产,2025年3月末存货净值已经较年初下降1.96%。存货增长符合行业特性与生产周期、订单执行进度匹配,具备合理性。
2.结合产品生产周期及交付时点,说明在产品在存货中占比较大的原因,补充披露在库时间超出一般生产周期的在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产品类型、投入生产时间、跌价计提金额、对应客户及订单金额、超出一般生产周期的主要原因等,并结合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过程,说明是否存在前期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回复:
2024年末公司存货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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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产品占比高原因。
公司主要板块冶金装备领域生产周期一般为1-2年,核电装备领域生产周期一般为2-3年甚至达到5年,石化装备领域一般为1-2.5年,大型铸锻件领域一般为0.5-2年。以上产品一般需经过冶炼、锻造、铸造、调质、热处理、机加工、组装、调试等多道工序,因产品生产周期影响,年末时点占用增加5.85亿元,同比增长9.96%。
(2)在库时间超出一般生产周期在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产品特点为定制化产品,单件小批生产。客户多为大型央企、国企、民企。在库时间超出一般生产周期的在产品基本为项目暂停、暂缓、新产品失败等导致。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在产品进行评估,年末存货跌价准备前5名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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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2021年公司与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旋风)签订了1200件φ850铰链梁合同,总金额1.65亿元,2021年因部分铰链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裂质量问题导致该合同未执行完毕,2022-2023年期间一直与该单位进行协商,对已发生的在制品拟降价销售,2023年计提减值47万元。2024年由于市场环境变化,该用户不再购买公司铰链梁,经过寻找新的用户,根据最新报价与账面价值的差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32亿元。
②2008年公司与韩国大林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韩国大林)签署炼油厂改质升级加氢反应器项目。2010-2023年期间,该项目因被制裁等原因经历多次暂停、重启,因生产制造发生成本费用,形成在制品存货0.36亿元,2023年12月,双方重新达成共识废除原合同并签订新的合同,合同约定我方收到预付款后新合同生效,截至2024年12月,我公司未收到预付款。管理层判断,预计未来新合同生效的可能性较小,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成本与同类材质废钢计算的可变现净值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29亿元。
③2023年一重集团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河南鑫金汇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鑫金汇)签订1780mm热轧设备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总额为12.4亿元,2024年1月河南鑫金汇因产能问题函告公司项目暂停,2024年10月河南鑫金汇函告因产能问题中止履行合同,待复工复产后进行重启,公司管理层判断,该项目重启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很难转售,2024年对在制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27亿元。
④2019年一重天津重工与陕西秦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秦星)签订自动化冲压线项目,合同额为1.2亿元,该设备在2020年整体制造大部分结束,因用户未按节点付款,项目暂停,2024年项目重新启动,与陕西秦星签订补充协议增补合同额0.2亿元,预计后期将要发生的成本大于合同总价,对在制品存货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23亿元。
⑤2020年公司与濮阳天慧巨能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天慧)签订井口气收集装置销售合同,该产品为个性化订制产品,因客户在2023年取消合同,生产的在制品难以转卖其他客户,基于谨慎性原则2023年按废钢价值计提减值0.12亿元,2024年根据废钢价格变化补提减值0.01亿元,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13亿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为原则,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根据合同价格、市场售价及估计的销售费用确定。2023年末对上述在产品根据当时合同履约情况,已进行减值测试。2024年因合同变化重新进行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合同执行风险导致的减值”的规定。不存在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3.结合库存商品的产品类型、库龄、对应订单金额以及公司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说明部分库存商品长期未能实现销售的具体原因,结合库龄情况,说明前期是否存在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回复:
公司产品特点为定制化产品,单件小批生产,先签订单再组织生产。客户多为大型央企、国企、民企。公司长期未能实现销售的库存商品基本为项目暂停、暂缓等原因导致。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库存商品进行评估,年末存货跌价准备前5名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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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公司与韩国大林签署了炼油厂改质升级加氢反应器项目。2010-2023年期间,该项目因被制裁等原因经历多次暂停、重启,因生产制造发生成本费用,形成产成品存货1.35亿元,2023年12月,双方重新达成共识废除原合同并签订新的合同,合同约定我方收到预付款后新合同生效,截至2024年12月,我公司未收到预付款。管理层判断,预计未来新合同生效的可能性较小,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成本与同类材质废钢计算可变现净值,对账面存货1.35亿元补提存货跌价准备1.01亿元。
(2)2020年一重天津重工宝丰分公司与宝丰翔隆签订工作辊销售合同,合同金额0.18亿元为定制产品,适用范围严苛,2023年初宝丰翔隆停产,根据工作辊市场价格及预计的改制转卖费用,2023年对账面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01亿元,2024年宝丰翔隆申请破产清算,按照最新市场价格预计可回收金额补提存货跌价准备0.03亿元。
(3)(4)(5)一重集团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自2019年起与师宗县沃莱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莱迪),签订了1780mm炉卷轧机轧辊功能承包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0.25亿元,该批产品原计划随项目进展逐步消耗,可以实现正常销售,但由于2024年9月该项目暂停,且沃莱迪处于停产状态,该批轧辊受专用性较强的影响,无法用于其他项目,预计未来难以正常出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2024年按照产品材质可回收金额计算可变现净值,对账面存货计提0.08亿元存货跌价准备,减值计提充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为原则,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根据合同价格、市场售价及估计的销售费用确定。2023年末对上述库存商品根据当时合同履约情况,已进行减值测试。2024年因合同变化重新进行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合同执行风险导致的减值”的规定。不存在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问题三:关于毛利率。
根据年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均较上年有所下滑,且下滑幅度较大,是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分产品看,冶金成套设备、核能设备、重型压力容器、大型铸件设备、其它专用设备、工程总包业务毛利率分别同比减少13.29个、29.12个、20.54个、14.34个、13.47个、7.58个百分点。请公司:(1)结合各产品分季度生产销售情况、客户类型、在手订单、成本构成等情况,说明各产品毛利率同比去年大幅下降的原因,以及报告期各季度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是否出现不利变化,较同行业公司变化趋势是否一致,并结合市场占有率变化和竞争优劣势进一步说明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解决方案及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发表意见。
1.结合各产品分季度生产销售情况、客户类型、在手订单、成本构成等情况,说明各产品毛利率同比去年大幅下降的原因,以及报告期各季度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产品一般须经过一系列关键工序,包括钢水冶炼、铸造、锻造、热处理、调质、焊接和机械加工等。因重型机械行业的特性,固定资产投入大,技术人员要求高,2024年发生的固定成本中,固定资产折旧5.2亿元,人工成本12.2亿元,平均每季度为4.35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166.17亿元,同比减少3.2%,受固定成本较高难以摊薄、部分产品战略亏损及本年收入价格调整等综合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由2023年的6.2%下降到2.15%,下降4.05个百分点。另外2024年各季度产品收入占全年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1.56%、30.84%、29.46%、18.14%,四季度受订单不足的影响,导致单位固定成本难以摊薄,引起四季度毛利额为负。各类产品分析如下。
(1)冶金成套设备。
冶金成套设备各季度销售情况
单位:万吨、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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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钢铁行业周期下行、投资欲望不强的影响,公司近两年冶金成套产品订单不足,同时产品订货价格处于下降趋势,不含税订货价格2024年下降至1.9万元/吨,同比下降8.51%,导致各季度产品毛利率均较同期出现下降,同时全年整体营业收入规模下降6.86%,导致各季度此类产品固定成本难以摊薄,导致全年毛利率较同期呈下降趋势。2024年4季度受订单下降的影响,产品收入大幅下降,导致亏损进一步扩大。另外4季度对在手合同进行评估,部分战略性首台套产品存在明显亏损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合同亏损,并计入成本0.33亿元。
(2)核能设备。
核能设备各季度销售情况
单位:万吨、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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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核电项目的核准,近两年整体订单充足,由于公司大部分产品共用关键设备,受全年全部产品整体营业收入规模的下降,加之各季度承担的固定成本总额不变,影响各季度此类产品固定成本难以摊薄,导致全年毛利率较同期呈下降趋势,同时公司承担的部分国家战略性任务产品本年亏损,在四季度减少利润0.51亿元,导致4季度毛利为负。
(3)重型压力容器。
重型压力容器各季度销售情况
单位:万吨、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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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石化行业下行、投资意愿不强影响,市场规模呈现下降趋势,近两年公司产品订单不足。由于公司大部分产品共用关键设备,受本年整体营业收入下降,加之各季度承担的固定成本总额不变影响,导致各季度此类产品固定成本难以摊薄,全年毛利率较同期呈下降趋势。同时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产品订货价格处于下降趋势,2024年不含税订货价格由2023年的6.23万元/吨,下降至6.02万元/吨,下降3.17%,受以上综合因素影响,各季度毛利率均较同期出现下降。受订单排产影响,本年4季度产品收入出现大幅下降,承担的单位固定成本较其他季度增加,同时,销售的山东裕龙EO反应器因工艺复杂需多次试验,影响2024年4季度该项目亏损0.38亿元,导致4季度出现亏损。
(4)大型铸锻件。
大型铸锻件各季度销售情况
单位:万吨、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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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每年新增煤电装机、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煤电发电机组向超超临界发电技术转变,以及水电抽水蓄能建设步伐加快、核电良好发展态势影响,该类产品订单保持稳定,但竞争依然激烈,2024年不含税订货价格由2023年的2.64万元/吨,下降至2.52万元/吨,下降4.8%,受全年整体收入规模下降,各季度承担的固定成本不变的综合影响,导致各季度毛利率均较同期出现下降。本年4季度收入下降,承担单位固定成本较其他季度增长,同时公司4季度对在手合同进行减值测试,由于订货价格下降影响导致部分产品预计将出现亏损,预计合同亏损计入成本0.34亿元,受以上因素叠加导致4季度毛利额为负。
(5)其他专用设备。
其他专用设备各季度销售情况
单位:万吨、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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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用设备包括锻压设备、矿山设备、风电设备、专项产品。2024年前3季度毛利率水平与2023年基本持平,4季度受专项产品最终价格调整,减少收入0.95亿元,陕西秦星项目预计合同亏损0.11亿元计入成本,出口装载机项目预计索赔0.18亿元计入成本,导致本年4季度较前3季度及2023年4季度毛利率均出现大幅下滑。
(6)工程总包及运营等业务。
工程总包及运营等业务各季度销售情况
单位:万吨、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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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包及运营等业务主要为冶金装备及石化装备的总包项目及运营业务,由于冶金装备及石化装备市场需求不振,目前总包业务大多出现缓建的趋势,因受全年整体收入规模下降,各季度承担的固定成本不变的影响,导致各季度毛利率较同期稍有下降。本年四季度收入较前3季度下降幅度增加,导致4季度毛利额出现亏损。
2.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是否出现不利变化,较同行业公司变化趋势是否一致,并结合市场占有率变化和竞争优劣势进一步说明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解决方案及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方面。(1)冶金装备产品:钢铁行业近年来持续低迷,但国家目前鼓励设备更新改造、向智能化发展的背景下,钢铁行业新上及改造项目有所增加,冶金装备市场趋于好转。2024年末公司在手订单22亿元,能够满足公司未来生产需要。(2)核电装备领域:近年来在国家大力支持下,核电呈现快速发展态势。?2024年核电核准项目包括江苏徐圩一期、广东陆丰一期、山东招远一期、浙江三澳二期和广西白龙一期等11台核电机组??,核电装备需求稳定。2024年末公司剩余在手订单39亿元,满足公司2025年及以后生产需求。(3)石化装备产品:我国炼化行业产能过剩矛盾仍然突出,但炼化一体化加速行业转型淘汰以及升级进程,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有所增加。2024年末在手剩余订单10亿元,项目信息24亿元,预计中标率70%,能够满足未来生产需求。(4)大型铸锻件产品:火电铸锻件市场方面。2024年全国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378万千瓦,其中常规水电625万千瓦、抽水蓄能753万千瓦。截至2024年12月,全国水电累计装机容量达4.36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3.77亿千瓦,抽水蓄能5869万千瓦。核电铸锻件市场方面,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到2035年,在运和在建核电装机容量合计将达到2亿千瓦。《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提出要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确定核电站布局和开发时序,保持平稳建设节奏,合理布局新增沿海核电项目。在此主基调下,近年来国内核电审批稳步推进,核电铸锻件市场良好。2024年末核电大型铸锻件在手订单19亿元,满足公司未来的生产需求。(5)其他专用设备:锻压设备,2024年受国内冲压线产能过剩原因,机械压力机市场需求下降,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量提升,一体化压铸需求呈增长态势,同时大型液压机市场需求量增加。风电设备,伴随着全球各国“碳达峰”和“碳中和”进程的加快,风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核心主体之一,天然具有不可替代的禀赋优势和规模性优势,全国风电市场保持良好发展势头。2024年黑龙江省发改委已批复的核准项目1020.7万千瓦,但受消纳和送出制约,2024年电网接入核准仅250万千瓦,黑龙江省风电装备需求放缓。2024年末其他专用设备在手订单17亿元,满足公司未来生产需要。(6)工程总包及运营业务等:主要与冶金装备及石化装备等相关,订单保持平稳。综上,截至2024年末,公司在手订单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虽冶金装备、石化装备板块仍处于不利局面,但通过产能提升、设备技术改造,公司将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公司虽前两年亏损,但相关不利因素已经逐步好转,截至2025年1季度,实现利润总额0.71亿元,同比增加1.95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较同行业公司变化趋势方面。公司产品结构与装备制造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细分领域均存在较大差异,公司选取部分在细分领域存在业务相似的上市公司(实际产品结构差异较大)对2024年数据进行比较,公司运营成本相对偏高,主要体现在固定费用及地理位置影响生产成本较高,盈利能力相对较弱。受下游客户冶金企业、石油石化企业持续低迷的影响,短期内大规模的基础装备投入意愿较弱。同时,公司细分领域产品与其他装备制造企业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公司与同行业企业变化趋势没有保持一致。如下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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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市场占有率变化、竞争优势,公司采取的解决方案及应对措施:2025年公司将在着力提升管理水平、扎实推进科技创新方面发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措施为系统推动“三大攻坚战”。一是坚决打赢生存保卫战。多措并举降本节支,从严从紧控制非生产性费用支出,扎实开展全工序链、全价值链降本增效,推行目标成本管理机制。全力以赴化解防范风险,加强亏损专项治理,切实抓好“两金”压降,加快存量涉诉案件办理,强化内部资金集中调控使用,千方百计开拓市场,确保公司实现全年订货目标,充分发挥产业经营优势,全力拼抢订单。加强营销策划,精心组织项目分析。科学谋划履约践诺,合理制定排产计划,积极向高附加值产品要效益。持续推进一重铸锻效益产能专项提升工作,力促铸锻件按期保质交货。完善生产组织模式,高质量完成国防重大项目。强基固本提升质量,加强全级次质量体系建设,建立重大质量问题“双归零”机制。尽心尽力强化服务,建立健全售前、售中、售后客户服务体系,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建立首问负责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二是坚决打赢改革攻坚战。强化顶层设计,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推动生产制造类企业研产供销服一体化运行。持续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落深落实,完善全级次企业“三重一大”及重要事项决策权责划分清单,大力推行外部董事“专职化”,加快建设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扎实开展新时代三项制度改革,强化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科学合理开展定岗、定编、定薪工作,提升收入分配机制精准性规范性。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管理水平,有效夯实“1+N”制度管理体系基础。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过程控制和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全级次监管体系,提高公司穿透式监管能力。健全完善考核激励体系,着力构建“1+3+N”系统考核体系,优化设置更具针对性、个性化的绩效考核指标。三是坚决打赢转型决胜战。坚持创新驱动引领转型,聚焦“三个一批”,加快推进四代反应堆压力容器制造技术等项目实现产业化应用,加速车身一体化重型压铸机等核心技术攻关,尽快储备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引领力的新产品新技术。着力建好建强重型装备生产制造基地,系统推进工艺布局优化调整,大幅提升高端材料自主可控能力,全面优化铸造工艺流程。系统推进生产数字化转型、管理信息化升级。加快拓展赛道及“走出去”步伐,优化产业产品布局,拓展发展空间。能源装备领域争取在“核三废”处理方面取得新突破,专项装备领域在拓品种上下功夫,工业母机领域着力提升全系统冶金产线开发能力,基础材料领域加大不锈钢锻件等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力度,国际化方面重点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化国际产能合作,逐步打造更多一重国际品牌。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1)未来订单不及预期的风险。如未来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下游行业需求出现周期性波动,可能会带来新签订单的下降,影响公司未来经营业绩。(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生产,产品制造周期较长,材料的投入成本与产出收益匹配难度大。由于行业及公司产品自身特点,各种原材料、零部件、能源等在公司产品生产成本中所占比例较高,经营业绩受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近年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尽管公司非常关注原材料行业周期性的变化,采取了一定措施消化原材料涨价对成本造成的部分影响,但原材料尤其是冶金炉料价格的大幅波动,仍然会使公司盈利能力受到影响。(3)订单交付风险。公司经营业绩与在手订单具有关联性,同时因产品执行周期相对较长,在手订单转化为营业收入具有一定滞后性。在订单执行过程中,因用户受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出现合同暂停暂缓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4)参股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参股印尼德龙镍业有限公司,该公司镍铁销售价格及原材料成本受市场因素变化影响较大,间接对公司投资收益造成一定影响。
问题四: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根据年报,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30.48亿元,其中对中品圣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印尼德龙控股股东)长期股权投资余额24.48亿元,本期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损益-3.14亿元,主要系印尼德龙业绩亏损所致。印尼德龙系公司与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龙”)共同投资的参股子公司,印尼德龙的最终控制方与公司相同。请公司:(1)补充披露印尼德龙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并结合产品销量、全年镍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量化分析印尼德龙2024年利润发生亏损的原因;(2)结合江苏德龙破产重整的进展、印尼德龙经营亏损等情况,说明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德龙系风险对公司的负面影响。
1.补充披露印尼德龙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并结合产品销量、全年镍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量化分析印尼德龙2024年利润发生亏损的原因。
回复:
印尼德龙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5.58亿元,营业成本64.81亿元,实现毛利额0.76亿元,利润总额-20.64亿元,净利润-16.1亿元。
印尼德龙2024年度损益简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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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镍铁市场价格看,2023年镍铁价格整体处于阶梯式下行,并呈现高开低走趋势。2024年镍铁价格呈现企稳回升态势,四季度略有回调。同时用于火法冶炼的1.6%品位红土镍矿价格由年初39美元/湿吨最高涨至四季度53美元/湿吨,涨幅近36%,极大影响了冶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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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为近年来印尼内贸红土镍矿CIF价格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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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印尼德龙生产镍铁67.53万吨,同期生产镍铁66.13万吨,产量稳中有升,同比上升2.11%。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动与镍铁价格基本一致。因A股中并无以镍铁冶炼为主业的上市公司,且涉及镍铁投资的上市公司未详细披露镍铁相关利润情况,难以与同行业企业进行对比分析。
2024年亏损主要因素包括:一是本年计提18.32亿元减值损失,其中对江苏德龙应收账款计提16.21亿元;二是印尼盾、人民币等外币贬值,导致产生汇兑损失0.85亿元。
印尼德龙2024年着重推进冶炼工艺和发电设备的改进、升级,既提高了热能利用率,又减少机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费用,从而降低整个生产流程的能耗和生产成本,有效提高盈利能力,虽仅实现毛利额0.76亿元,但较同期大幅增长。
2.结合江苏德龙破产重整的进展、印尼德龙经营亏损等情况,说明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德龙系风险对公司的负面影响。
回复:
江苏德龙破产重整进展情况:2024年8月1日,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响水县法院)裁定受理江苏德龙等4家企业破产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4年11月1日,响水县法院裁定,将江苏德龙合并重整范围进一步扩大至28家公司。2024年12月13日,首次债权人会议召开。2025年4月8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招募和遴选投资人的公告》。2025年4月28日,响水县法院裁定,将江苏德龙合并重整范围进一步扩大至30家公司。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清产核资、债权审查、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重整基础工作均未完成,重整计划草案尚未制定。
印尼德龙经营亏损情况:2024年印尼德龙实现营业收入65.58亿元,净利润-16.1亿元。亏损主要原因是受江苏德龙破产重整影响,本年计提减值损失18.32亿元;另外,印尼盾、人民币等贬值导致产生汇兑损失0.85亿元。
采取的措施:一是持续跟踪江苏德龙破产重整事项,公司已派专人加入江苏德龙重整工作组,推动制定债务清偿方案,最大限度优先保障公司债权。中国一重股东一重集团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等进行沟通,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利益。二是提升内生动力,提高印尼德龙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江苏德龙的破产重整对印尼德龙的正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公司已协调印尼德龙管理层优化生产组织,保障采购成本与售价利差最大化;通过冶炼工艺和发电设备改进、升级,提高热能利用率,减少机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费用,降低成本;通过更新运输设备,降低运输成本;通过扩大供应商数量等措施降低采购成本,实现印尼德龙稳定运营。三是及时评估案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2024年管理层基于江苏德龙破产重整的情况,判断对江苏德龙的应收款项无法全额收回的可能性显著增加,已采取单项认定方式,按预计损失9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鉴于江苏德龙破产重整的债权清偿方式(现金/股抵/债转股等)尚未具体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江苏德龙系企业破产重整进展,积极配合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及核查工作,并根据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情况、清偿方案的明确程度以及可获取的新证据,及时评估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五:关于其他应收款。
年报显示,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9.1亿元,本期计提坏账损失2.56亿元。其中,公司对印尼德龙存在其他应收款余额7.78亿元,未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1)结合印尼德龙业绩亏损及资信情况,说明其是否具备偿还公司欠款能力,说明公司对印尼德龙大额其他应收款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除印尼德龙外其他应收款余额前5名欠款方名称、其他应收款形成原因、时间、欠款金额及相关协议安排的主要内容,结合主要欠款方的资信情况与履约能力,说明公司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3)说明上述资金长期未偿还的原因,印尼德龙是否存在未按约偿还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而说明是否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结合印尼德龙业绩亏损及资信情况,说明其是否具备偿还公司欠款能力,说明公司对印尼德龙大额其他应收款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24年印尼德龙亏损,主要是受江苏德龙破产重整事项的影响,剔除特殊因素后,印尼德龙2024年生产经营逐步好转。2025年印尼德龙盈利情况企稳回升,一季度实现盈利。截至2024年末,印尼德龙净资产48.40亿元,资产负债率57.80%,因印尼德龙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未对印尼德龙的欠款计提减值准备。另一方面,预计印尼德龙未来经营状况将会持续好转,高盛预测2025年Q2-Q3为镍行业的“U型底”,2026年价格中枢将回升至1.8-2.2万美元/吨。瑞银认为2025年末镍行业将完成产能出清,2026年供需缺口达15万吨,将触发价格反转。标普全球等多个国际机构普遍认为镍行业处于周期末尾,2025年将进入复苏通道,2025年一季度末镍铁市场价格较2024年末已上涨9.49%,这一数据也证明镍铁市场复苏的前景良好。印尼德龙与中国一重受同一实际控制人管理,两者的母公司为国务院国资委管理企业,历史上无违约记录,预期信用损失接近于零,一重集团与中国一重对印尼德龙具有控制权(通常持股>50%),可通过决策(如利润分配、资金调配)直接影响子公司的偿债能力,综合评估信用风险极低。2024年末公司聘请评估事务所对新加坡中品圣德的整体价值进行了评估,印尼德龙为新加坡中品圣德的子公司,估值报告显示印尼德龙资产估值与2024年末净资产价值相当,回收风险未明显增加,未发现明显减值迹象。
综上所述公司未对印尼德龙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的会计政策。
2.补充披露除印尼德龙外其他应收款余额前5名欠款方名称、其他应收款形成原因、时间、欠款金额及相关协议安排的主要内容,结合主要欠款方的资信情况与履约能力,说明公司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回复:
除印尼德龙外其他应收款余额前5名欠款方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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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一重天津重工与江苏全球库供应链公司(以下简称全球库公司)签订了采购连铸板坯的两份购买合同,一重天津重工按照合同约定向全球库公司支付预付款1.43亿元,合同履行了0.15亿元,剩余的1.28亿元未按照合同约定履约交付。一重天津重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款1.28亿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费,案件分别在2024年3月和4月法院判决胜诉。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查询并冻结了全球库公司多个银行账户,但并未冻结到现金存款,亦未查询到全球库公司不动产或登记的动产信息,也未发现其他财产线索,目前全球库公司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咨询律师法律意见,管理层综合考虑全球库公司的性质,根据谨慎性原则,判断款项无法收回的可能性显著增加,本年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宣布破产重整,2023年破产重整失败,于是申请破产清算,2023年申请破产重整前无显著减值迹象,公司在宝丰翔隆申请破产清算后及时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2023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4年12月宝丰县人民法院裁定宝丰翔隆破产清算,公司于2025年2月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截至审计报告日宝丰翔隆的清产核资、债权审查、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重整基础工作均未完成;债权实际清偿比例无法合理预估。因此公司在2023年末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账合理,截至2024年审计报告出具日,清算事项尚未完毕,管理层判断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可能性无变化,2024年末与2023年末保持一致。
(3)2019年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与中谷石化(珠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石化)签订了5台加氢反应器合同,合同额3.08亿元,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中谷石化未按合同支付款项,多次催要未能收回,项目暂停。2020年公司向其发起诉讼,要求其支付货款,同年法院判决公司胜诉,但中谷石化未归还欠款,也无可执行的财产,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4)2024年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支付的首台套保险费用,当年收到保险补贴文件,因按会计政策,此费用随收到的保险补贴进行摊销,因当年补贴尚未拨付到企业,暂时挂账,不存在回收风险,公司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是充分恰当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5)2021年12月一重天津重工与天津宝冶钢材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宝冶)签订冷轧卷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0.80亿元,2022年12月一重天津重工预付0.30亿元,对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经多次催收,在2023年10月天津宝冶退还一重天津重工0.07亿元,剩余款项多次催要一直未能退还。2023年末调整至其他应收款按照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24年在一重天津重工诉天津宝冶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财产保全过程中,并未冻结到天津宝冶银行账户资金,通过跟踪天津宝冶风险状况,天津宝冶已存在被执行案件两起,另有三起未决诉讼,天津宝冶已经没有还款能力。综合律师意见,管理层判断该款项很可能无法收回。根据谨慎性原则,本年对该款项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持续关注客户信用风险、相关诉讼案件的变化情况,及时获取相关公开市场信息,基于客户信用及回款情况、实际坏账损失情况等作出的合理估计,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他应收款减值计提充分、及时、合理。
3.说明上述资金长期未偿还的原因,印尼德龙是否存在未按约偿还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而说明是否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回复:
上述未按约偿还的资金除中国平安外,主要是因客户在经营过程中,经营状况恶化,导致偿还能力下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影响资金长期未得到偿还。
印尼德龙穿透后控股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一重集团持股28%、中国一重持股23%、江苏德龙持股48%、响水康阳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公司曾披露对印尼德龙存在其他应收款9.86亿元,该笔经营性资金往来发生的原因:中国一重与江苏德龙先后签订了热轧设备及工程供货合同,相关设备及工程于2022年全部交付完毕,但受钢铁行业市场影响,江苏德龙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按期归还货款存在一定风险,为保障中国一重权益,事前控制货款回收风险,确保剩余货款顺利收回,中国一重借助一重集团控股印尼德龙的有利条件,在2022年末印尼德龙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促成有关方研究并通过了对2021年累计未分配利润及2022年当年利润进行分配的议案。印尼德龙符合可供分配利润为42.97亿元,而江苏德龙持有印尼德龙48%股权,理论上可获股利(税前)20.63亿元。2022年末,经各方友好协商,江苏德龙同意以其应收印尼德龙现金分红9.86亿元,专项用作偿还中国一重剩余设备货款,并确认印尼德龙累计未分配利润可以全额覆盖本债务。按照协议,印尼德龙将直接把分红款9.86亿元汇入中国一重监管账户。根据原协议,江苏德龙欠款由印尼德龙对其的分红款偿还,但从2023年开始,镍铁市场行业环境快速恶化,考虑镍价出现大幅度下跌,同时需要提前储备原材料以保障安全库存、确保多条生产线改造和设备大修计划的按期进行等现实原因,需保留一定量的可用资金。截至2023年末,中国一重已收回欠款2.08亿元,剩余7.78亿元计划将按照每月0.5亿元进度进行回收,直至将9.86亿元资金全部收回。为保障资金及时收回,回收计划通过江苏德龙还款或印尼德龙分红两条路径确保资金及时收回。但2024年江苏德龙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无法向公司偿还资金。印尼德龙截至2024年末虽货币资金余额为10.93亿元,融资能力良好,具备分红实力,但目前受另一股东江苏德龙破产重整事项的影响,分红进展缓慢。由于该笔款项发生最初为经营性资金,后续中国一重为控制货款回收风险,采取通过江苏德龙应分得印尼德龙的分红款进行偿还的方式进行收回,只是资金来源发生变化,所以该笔款项不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问题六:关于其他非流动资产。
年报显示,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净额为10.12亿元,同比增长197.61%,本期计提减值准备3.23亿元。其中,该科目下合同资产期末账面余额11.83亿元,较期初增长240.92%。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非流动资产项下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五大项目名称、相关交易内容、交易对手方、合同金额、完工及结算进度,结合未结算原因及后续安排等,说明该项下合同资产本期增长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其他非流动资产项下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五大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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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核电石化)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以下简称中石化装备部),签订燕山石化渣油加氢反应器项目,目前项目暂停,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结算。截至2024年末,距结算时点预计超过1年。中石化装备部于2025年4月16日到访中国一重,双方进行启动方案洽谈,后续一重核电石化相关人员将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协助中石化装备部完善启动方案,尽早启动该项目。
(2)2021年,一重核电石化与中石化装备部签订广州石化渣油加氢反应器项目,2024年末项目已履约完毕,合同约定质保期期限为18个月。截至2024年末,距质保金结算时点超过1年。公司将持续跟踪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收回相关款项。
(3)2009年,中国一重与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签订AP1000内陆核电项目,受2008年日本福岛核电泄漏影响,2009年内陆核电项目暂停,项目是否重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法确定结算时间,后期将积极进行催收结算。
(4)2022年,一重核电石化与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签订浆态床加氢反应器项目,2024年末项目已履约完毕,合同约定质保期期限为18个月。截至2024年末,距质保金结算时点超过1年。公司将持续跟踪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收回相关款项。
(5)2023年,一重核电石化与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签订的加氢反应器项目,2024年末项目已履约完毕,合同约定质保期期限为18个月。截至2024年末,距质保金结算时点超过1年。公司将持续跟踪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收回相关款项。
其他非流动资产项下,合同资产本期增加的原因是按合同资产占用期限进行划分,年底距结算时点预计超过1年的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
上述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五大项目,除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AP1000内陆核电项目外均为2024年新增事项;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项下合同资产在报告期末出现大幅增长,主要由于公司多个项目在报告期内集中确认,但受制于合同约定的结算节点、客户内部审批流程、少量技术协商或外部环境等因素,结算进度暂时滞后于收入确认进度所致。该增长与公司的业务模式、项目执行情况及行业特点相符,具有商业实质和合理性。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