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年06月11日,02时26分17秒 国内动态 阅读 21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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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5一027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和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蚕网公司”)等四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及茧丝绸供应链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和2025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5年6月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信杭嘉银保字第ZB0074号),约定公司自2025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9日期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025年6月9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DBSX17825010008),约定公司自2025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9日期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本次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信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3.债务人: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债务类型:债务人办理的票据、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理业务或其他或有负债业务。

5.担保最高额:人民币15,000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保证额度有效期:2025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9日。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9.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上海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债务人: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金蚕网公司在本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含一种或数种的联合)综合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业务项下具体合同(以下均简称为“主合同”)所形成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本合同生效前已存在的编号为SX17825010008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债权应当纳入本合同担保的债权范围。

5.债权确定期间:2025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9日止。

6.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整

7.履行债务的期限:本合同项下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9.保证担保的范围: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10.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1.债务清偿顺序:债权人有权自行确定清偿实现债权的费用、违约金、罚息、利息(含复利)、本金等债务的顺序,但法律法规或监管另有要求的除外。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1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9%,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4%;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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