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日,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范跃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3,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副总经理范跃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4,5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监事王蒋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2,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监事戚水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范跃锋先生、范跃飞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其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中,范跃锋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98,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81%;范跃飞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91,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39%;王蒋松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45,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9%;戚水江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26,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6%。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对外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9月26日)实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均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认。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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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为原公司股东海宁华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册”)的合伙人,华册持股的股份来源为IPO前获得。华册解散后,其持有的股份已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分配至各合伙人名下,详情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海宁华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散及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4-041)及《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编号:2024-042)。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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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资金需求、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股价变动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具体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故实际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