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开展公司债券续发行和资产支持证券扩募业务试点

2025年05月22日,10时29分03秒 国内动态 阅读 7 views 次

上交所开展公司债券续发行和资产支持证券扩募业务试点

5月21日,上交所发布通知提出,试点开展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下同)续发行和资产支持证券扩募业务,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交所表示,这是为规范公司债券续发行和资产支持证券扩募业务活动,满足市场主体合理融资需求,进一步提升债券市场流动性。

根据通知,公司债券续发行,是指已在上交所上市挂牌的存量公司债券的发行人进行增量发行并将增量发行债券与存量债券合并上市挂牌。

资产支持证券扩募,是指计划管理人对在上交所挂牌的存量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扩募发行并且合并挂牌。扩募发行不涉及设立新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通知表示,合并上市挂牌后,存量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还本付息、收益分配等发行条款和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等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安排原则上保持不变。公司债券发行人、计划管理人应当确保原持有人和新加入的持有人按照募集说明书、计划说明书和相关协议的约定平等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具体操作上,通知显示,发行人可以使用有效期内的公开发行注册文件或者非公开发行无异议函向上交所申请发行备案,参与续发行业务。没有符合规定的注册文件或者无异议函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上交所提交发行上市审核或者挂牌条件确认申请。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公告中详细披露发行价格的确定原则和确定方式。

在公司债券续发行前,发行人、主承销商应当不晚于发行文件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10:00前向上交所提交募集说明书等发行备案文件。合并上市挂牌首日,续发行公司债券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证券全称、起息日、付息日等基本信息,均应当与存量债券保持一致。

公司债券续发行后符合基准做市品种条件的,可以纳入公司债券基准做市品种范围。

(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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