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到期赎回,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埃克盛”)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签订协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已赎回本金6,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307,232.88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三、备查文件
1、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股东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5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建国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8人,代表股份149,846,2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4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49,355,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8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7人,代表股份490,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9人,代表股份8,840,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8,34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5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7人,代表股份490,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7%。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8,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6%;反对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82,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4%;反对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7%;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9%。
议案2: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8,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7%;反对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8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07%;反对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85%;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9%。
议案3: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7,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0%;反对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81,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4%;反对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8%;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
议案4: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6,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反对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弃权11,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9,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89%;反对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3%;弃权11,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8%。
议案5: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9,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0%;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弃权10,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83,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1%;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9%;弃权10,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议案6: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71,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反对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65,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16%;反对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9%;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5%。
议案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5,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2%;反对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弃权12,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9,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87%;反对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6%;弃权12,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6%。
议案8:审议并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5,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弃权10,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9,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44%;反对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6%;弃权10,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议案9: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08,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8%;反对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7%;弃权10,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80,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7%;反对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3%;弃权10,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议案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7,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84%;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9%;弃权12,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7,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84%;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9%;弃权12,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8%。
议案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3,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1%;反对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11,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7,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5%;反对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9%;弃权11,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6%。
议案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5,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9,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56%;反对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2%;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2%。
议案1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5,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3%;反对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弃权12,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9,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9%;反对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2%;弃权12,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0%。
议案14: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4,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1%;反对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弃权11,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65%;反对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9%;弃权11,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6%。
议案1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6,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80,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1%;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5%;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4%。
议案16: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16.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6,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弃权11,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80,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23%;反对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1%;弃权11,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6%。
议案16.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5,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4%;反对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弃权12,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9,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21%;反对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1%;弃权12,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8%。
议案16.0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7,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7%;反对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81,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7%;反对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1%;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2%。
议案16.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4,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反对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弃权13,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8,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19%;反对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1%;弃权13,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0%。
议案16.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5,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弃权12,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9,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32%;反对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1%;弃权12,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6%。
议案16.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4,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1%;反对4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弃权12,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65%;反对4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0%;弃权12,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5%。
议案16.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4,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10,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8,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53%;反对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3%;弃权10,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议案9关联股东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徐建国、陈寅镐、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少岚已回避表决;议案10关联股东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徐建国、陈寅镐、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超、袁少岚、俞伟樑、施正军、袁其亮已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5、议案14一15、议案16.01、16.02、16.0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孟令奇、杜丽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