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30 公司简称:波导股份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利润不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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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第三方市场调研机构的报告,2024年中国市场手机出货量达3.14亿部,同比增长8.7%,结束了连续两年的下滑趋势,智能手机出货量2.94亿部,同比增长6.5%,占整体市场的93.7%,5G网络覆盖深化、消费补贴政策刺激(如以旧换新)是增长核心动力;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12.4亿部,同比增长约6.4%,标志着智能手机市场在经历了波动后重新回暖。2024年全球功能机市场规模约为244.9亿元,较往年呈现逐步下降趋势。
根据中汽协数据统计,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累计分别完成3,128.2万辆和3,143.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中国汽车市场格局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中国品牌乘用车市场份额增至65.2%,创历史新高;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销量占比超过40%,年产量首次突破1000万台。汽车行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趋势不断加强。中国正由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跨界入局的企业进一步增加,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多年高速增长,汽车智能化相关功能渗透率快速提升。2024年中国汽车电子市场规模预计达1.16万亿元,同比增长5.6%。
公司的传统业务是手机和主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几年新拓展了IoT模块加工、车载中控板设备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动,虽然加大了新产品开发力度,对市场进行了积极开拓,但因以前年度研究开发和市场开拓投入有限,市场环境变化和竞争力不足导致公司销售规模下降。
公司的经营及盈利模式:1、公司手机整机业务主要是自主研发或委外研发、采购原材料、生产及销售,部分是根据客户的需求从外部采购整机销售给客户,公司从中赚取差价。2、手机主板业务是公司自主研发或委外研发、采购原材料、生产及销售。3、车载中控板业务是根据客户需求公司自主研发或委外研发、采购原材料、委外生产及销售。4、智能设备业务是根据客户需求自主研发,公司采购原材料、生产及销售。5、IoT模块业务公司采用的是受托加工模式,由客户自行研发并采购元器件,公司负责生产加工并收取加工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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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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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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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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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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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6,060.95万元,同比下降13.62%;营业利润750.23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424.43万元,同比下降65.50%;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1.1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884.25万元,同比下降63.37%。
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1,397.55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28,512.95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ST”)
股票代码:600130 股票简称:波导股份 编号:临2025-017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4.7亿元
●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委托理财产品,旨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委托理财金额(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余额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止。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种类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在经批准的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授权管理层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内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根据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规定,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负责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定期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为防范市场、流动性、信用、操作、法律、内部控制等风险,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公司严格选择产品的受托人,对产品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5、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规范运作,实行全面预算,根据资金计划合理使用资金,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30 股票简称:波导股份 编号:临2025-007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赵书钦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波导股份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波导股份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公司按有关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波导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波导股份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一季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波导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30 股票简称:波导股份 编号:临2025-008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遵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4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890.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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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回收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617.26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72.97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减少了2024年度利润总额890.23万元。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30 证券简称:波导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 不低于6000万元(含),不超过12,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4.5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复其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仍需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5、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一条之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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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将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会依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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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4.50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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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119,821.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6,234.63万元,货币资金为47,773.33万元。
本次回购资金最高限额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0.01%,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47%,约占公司货币资金的25.12%。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未买卖本公司股份,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不存在市场操纵,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5年4月15日,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均回复不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如适用)
提议人徐立华先生、控股股东波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无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方案提议人徐立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于2025年4月9日向公司提议回购股份方案,徐立华先生及控股股东在提议前6个月内未买卖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会依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 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8.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处置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事项仍需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四)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五)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六)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30 股票简称: 波导股份 编号:临2025-013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照确定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 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 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的主要内容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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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0 证券简称:波导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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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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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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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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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立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华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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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徐立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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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徐立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华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