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 不得使用暗示消费者该系统可作为自动驾驶系统使用

2025年02月28日,18时30分46秒 科技新知 阅读 41 views 次

新浪科技讯 2月28日下午消息,工信部发布《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

指南提出规范营销宣传行为。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智能网联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使用暗示消费者该系统可以作为自动驾驶系统使用,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等用语,防止驾驶员滥用风险。(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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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来源: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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