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 2025年02月28日,17时17分26秒 机构观点 阅读 44 views 次 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提出,提出规范营销宣传行为。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智能网联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使用暗示消费者该系统可以作为自动驾驶系统使用,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等用语,防止驾驶员滥用风险。 (来源:天天基金网) 关联资讯: 荐 第二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在10地启动 02月26日 第二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在10地启动 新华社北京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