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特朗普关税扩围!对进口多晶硅加征15%关税,下一个或是起重机
当地时间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令,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对用于半导体和太阳能电池板的进口多晶硅征收新关税并设定最低限价,并警告称美国对外国供应的依赖威胁到了国家安全。
据央视新闻报道,公告规定,最低进口价格分别为:多晶硅每公斤21美元;多晶硅锭和晶圆每公斤100美元;太阳能电池每瓦0.22美元;太阳能组件每瓦0.38美元。同时,美国将对公告附件所列多晶硅锭及相关衍生产品加征15%的从价关税。相关措施将自2026年12月4日美国东部时间凌晨12时01分起生效。
特朗普政府此举被认为旨在表示对美国国内多晶硅、半导体和太阳能供应链的支持,并试图帮助培育美国的太阳能供应链,该供应链十多年来一直难以在美国本土扎根。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美方使用的是“232关税”。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美方近期还正在就扩大金属产品232关税的征税范围征求意见,建议对焊接机、起重机等产品征收关税。
道岳法律咨询反倾销财务专家严光普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232关税的征税范围扩大趋势需关注,其合法性挑战程度较高;同时,对用于半导体和太阳能电池板的进口多晶硅征收“新关税叠加最低限价”的复合方式较为少见,“近些年并未见过”,未来是否成为趋势也需要警惕。
严光普补充道,这种“最低限价加关税”的策略,可能是美方在使用了各种反倾销措施但仍不能应对产业冲击的一种策略。

本土产能有限
白宫发布的清单中称,多晶硅是半导体行业的关键基础材料,在国防及国防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用途。
此次美方行政令中涉及的是太阳能级多晶硅和电子级多晶硅,后者是一种经过提纯的硅晶体,广泛应用于支撑现代生活的各类技术之中。电子级多晶硅处于半导体制造产业链的源头,是制造各类芯片不可或缺的基础材料。太阳能级多晶硅的纯度较低,但更为常见,是用于发电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板的主要原材料。
这些关税措施源于美国商务部去年7月发起的一项调查,该调查涵盖了上述原材料及其衍生产品。此前,美国已针对来自部分东南亚经济体的太阳能设备发起了一系列贸易诉讼并征收了关税。
此次,白宫还出台激励计划,授权商务部建立“回流美国”计划,即企业如承诺在美国建设、翻新或扩建多晶硅、硅锭、晶圆或太阳能电池生产设施,并在2029年1月20日前开工,可申请部分进口设备和相关产品免缴第232条关税。
上述行政令推出后,拥有美国本土太阳能制造业务的公司股价在盘后交易中大幅上涨。美国最大的太阳能制造商第一太阳能(First Solar)股价一度上涨8%。T1能源(T1 Energy)股价上涨了6.3%。T1能源首席执行官巴塞洛(Dan Barcelo)称这是“美国先进制造业和国内能源供应链投资的一次决定性胜利”。
上述行政令为美国直接投资某些电池片和硅片制造商敞开了大门。此前,美国曾采取其他措施试图刺激产能,例如向安装美国制造太阳能设备的开发商提供税收抵免奖励。但美国国会去年逐步取消了这项税收抵免政策。目前美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产能有限,有望从中受益的企业包括康宁公司(Corning )旗下的汉姆洛克半导体(Hemlock Semiconductor)以及瓦克化学(Wacker Chemie),这两家公司在美国密歇根州和田纳西州均设有业务。
美国国内多晶硅行业的支持者认为,在当前价格水平下,若无贸易保护措施,美国本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生产商难以盈利。
不过,相关措施120天之后才生效。美国相关制造商警告,这将给可再生能源开发商留出时间,使其能够大量涌入进口并囤积免税设备。对此,特朗普政府的行政令也表示,政府将监管贸易活动,并对那些被发现囤积多晶硅或多晶硅衍生产品的企业采取限制进口的措施。
新的进口费用还可能推高太阳能组件的成本,这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商来说是又一不利因素,他们本已面临联邦补贴取消以及特朗普政府转向支持竞争性化石燃料的困境。
严光普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多晶硅在生产过程中属于高耗能、高人力成本产业,譬如要耗费大量水资源,而且也要考虑美国国内的环保政策,如果美国国内产业想要建立产业链,“谈何容易”。美方上述“多晶硅锭和晶圆每公斤100美元”等限价机制意味着如果未来出口价格低于该限价则需补缴费用,不过具体价格细则还需要美国海关出公告确定。
扩大金属关税
由于特朗普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的大部分关税举措被美国最高法院裁定为非法,特朗普政府正在积极构建新的关税路径。
其中,根据1962年《贸易扩张法》232条款,美方可以以国家安全为由对行业进行调查,耗时在9个月左右,征收关税期限为“无限期”。
北京广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健此前接受第一财经记者专访表示,232条款是特朗普政府使用最多的关税工具之一,打击面很广,特别是美国政府可以随意扩大征税的范围、并且没有时间的限制。美国法院也认定美国政府的做法,因此受到司法挑战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文件,提议根据“232条款”对另外14种钢铁、铝及铜衍生品加征关税,产品范围涵盖铜管乐器、嵌入式地板保险箱、罐式挂车及半挂车等。
该部门提议对大多数相关商品征收25%的关税,但农业和工业设备以及用于盛装液化丙烷、氧气和丙烯的钢制容器除外,同时,用于农业的自动装卸挂车将面临15%的关税;自行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架和跨运车的关税税率则视原产地及制造方式而定。钢制容器本身(而非其内部装载的化学品)将面临50%的关税。
美国商务部正通过其联邦规则制定门户网站就该提案征求公众意见。意见提交截止日期为8月27日。
今年4月,特朗普政府宣布对几乎完全由铝、钢铁或铜制成的商品(包括钢卷和铝板)征收50%的关税。由这些金属“实质性制造”的衍生产品则面临25%的关税,其中包括钢制烹饪器具、银制餐具、柴油动力火车以及半挂牵引车。
近期,美国扩大了受“232条款”钢铝关税影响的商品清单。作为此次扩围措施的一部分,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发布公告,列出了数百种在进入美国时需缴纳50%关税的产品编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