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降价后,药店高价购入的“库存药品”如何处理?专家解读

记者调查发现,药店负责人提供的一张渠道企业的调价通知单显示,早在3月份渠道方就已经调整该药品的价格。而药店一方则表示,这批货是在调价前进的。
最终经过协商,药店负责人为患者家属退回了购买药品的差价。
集采降价后 如何处理药店此前的高价库存?
同款集采药品价格悬殊,流通环节的尾货在进货和销售环节价格产生了倒挂,这种情况正常吗?集采降价后,如何处理药店此前的高价库存?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院长助理兼价格招采室主任蒋昌松表示,参加集采的药店,供应商有义务做退换货处理。没有参加集采的药店,供应商需要协商解决。国家联采办发布了公告,各地在落地集采的时候,配套措施里也有相应的要求,呼吁供应商积极配合药店,妥善处理合理的退换货诉求。
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如何避免?
对于记者调查的这家医保定点药店,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才能导致已经降价的集采药品被高价卖给消费者,未来如何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保障集采药品价格信息透明,主要有两条路径:
一是医保部门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各省都做了医保药品比价小程序,医保定点药店需要上传价格信息,消费者可随时线上比价。
二是市场化的途径,在京东、美团、叮当买药App上,各家药店的药品价格也是透明的、能看到的。
政府和市场的这些信息披露渠道,对药店售价有自发的监管作用。
集采价格是否具有强制约束力?
集采降价是一项惠民政策,这个中选价格对药企,对渠道商和药店是否具有强制的约束力?对于非医保定点药店的价格监管,应该由谁来负责?
蒋昌松介绍,对于参与集采的相关主体,约束力实际上是以集采的采购合同为主。需求方包含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供应方是中选的生产企业以及其关联的配送企业,对它们应该是有强制约束力的。

非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虽然是自主定价,但并不意味着自由定价、随意定价。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明码标价、诚信销售、价格欺诈做一些管理。如果涉及价格欺诈,相关门店会受到非常严格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