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26一04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一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8.1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 因公司审计机构中审亚太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一款 第(六)项规定,连续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及其生品种自相关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此,若公司下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被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一一中审亚太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公司临2026-018号公告。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亚太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事项高度重视,在已采取果断措施,消除核心风险因素基础上,切实有效落实相关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涉及相关事项及其影响。
1、督促相关主体采取措施,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追索预付款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一一中辉金属(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辉金属”)已就与北京中冶中矿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中矿”)买卖合同纠纷事项提起诉讼,一审判决被告中治中矿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辉金属退还货款18700000元并支付利息;待案件判决生效后,中辉金属即可申请强制执行。此外,中辉金属向法院申请了财产查控和财产保全,法院已经批准中辉金属的保全申请并做出保全裁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临2026-014、016、033号公告。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控管理,提升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积极主动,自查自纠,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对预付货款进行追索,并按照公司制度及时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3、公司将进一步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内控风险,提高规范运作能力。优化业务及管理流程,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监察审计职能,切实按照公司内控管理的相关制度及工作规范的要求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内部问题,解决问题,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并按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汇报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内部控制工作,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4、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培训与考核联动,关键岗位施行考核合格后上岗,切实提升公司整体合规意识和水平。建立健全公司防范管理层凌驾于内控之上的长效机制,落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诚信承诺,加强公司反舞弊体系建设与宣导。要求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的内控流程管理,特别是针对合同审批、对外付款等事项,从业务部门源头抓起,并加强复核与内部监督,多维度防止公司资金被违规使用。
6、组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合法合规经营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的执行。
7、公司及子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业务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完善和加强公司内外部重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相关主体在重大异常事项发生时,及时通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履行报告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的发生。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8.1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2、因公司审计机构中审亚太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一款 第(六)项规定,连续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相关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此,若公司下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