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年12月06日,04时43分16秒 国内动态 阅读 2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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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5-095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12月2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10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7.10亿元,其中,预计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70%以下(不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44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6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7日、2024年1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材料”)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申请8,75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山东新材料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全部发生后未超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的金额范围,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70%以下(不含70%)的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46944467868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侯森林

5、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9年9月17日

7、住所:山东省临朐县东城街办六期项目区兴安路东侧

8、营业期限:2009年9月17日至无固定日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橡胶制品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注:2025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11、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山东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2、保证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金额:8,750万元人民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6、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最高额为334,114.31万元人民币(外币担保余额均按照2025年12月5日央行公布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81%,未超过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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