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年12月04日,04时06分59秒 国内动态 阅读 2 views 次

证券代码:600567 证券简称:山鹰国际 公告编号:2025-091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祥恒创意包装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祥恒创意”)与四川华侨凤凰纸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祥恒创意(重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祥恒”)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重庆祥恒为祥恒创意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祥恒创意与浙江新纸源工贸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祥恒创意为重庆祥恒、四川祥恒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祥恒”)、贵州祥恒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祥恒”)与该公司签署的业务合同分别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1,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重庆祥恒、四川祥恒为祥恒创意的下属全资子公司,贵州祥恒为祥恒创意的下属控股子公司。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华中山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祥恒创意、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山鹰”)、重庆祥恒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同时为山鹰纸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鹰销售”)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署的兴银皖(授信)字(2025)第12506号《额度授信合同》提供最高债权/抵押限额人民币2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山鹰销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拟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马鞍山祥恒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祥恒”)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马鞍山祥恒为祥恒创意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浙江山鹰与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协议》,为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山鹰”)对其股东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按49%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5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46,500万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5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和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1)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山鹰销售2025年度审议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0,000万元,因调剂给集团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人民币25,000万元,剩余担保额度65,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祥恒创意(重庆)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四川祥恒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三)贵州祥恒包装有限公司

(四)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

(五)山鹰纸业销售有限公司

(六)马鞍山祥恒包装有限公司

(七)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四川华侨凤凰纸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祥恒创意(重庆)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祥恒创意包装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24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催收债权支出的催收或驻场人员工资、食宿费、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等)。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二)债权人:浙江新纸源工贸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祥恒创意(重庆)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祥恒创意包装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36个月

保证范围:交易项下所有货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保证期间:主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债权人:浙江新纸源工贸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四川祥恒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保证人:祥恒创意包装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36个月

保证范围:交易项下所有货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保证期间:主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债权人:浙江新纸源工贸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贵州祥恒包装有限公司

保证人:祥恒创意包装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36个月

保证范围:交易项下所有货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保证期间:主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被担保人: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60个月

保证范围: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被担保人:山鹰纸业销售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祥恒创意包装股份公司、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祥恒创意(重庆)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12个月

保证范围: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山鹰销售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抵押期间:债权清偿完毕后。

(七)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

被担保人:马鞍山祥恒包装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 2,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24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八)债权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

保证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9,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48个月

保证范围:债权人对物产山鹰主债权的49%,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花费的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均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担保对象物产山鹰为公司参股公司,主债权为物产山鹰控股股东提供的股东借款,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符合市场惯例。其余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70,789.1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4.22%,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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