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国债“入池”个人养老金,能否改变“开户热、缴费冷、投资少”的情况?
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满三年之际,产品池迎来进一步扩容。
日前,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储蓄国债(电子式)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开办机构应当按照通知规定,自2026年6月起,开办个人养老金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即为在本机构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养老金投资者,提供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的相关服务。这意味着,储蓄国债(电子式)正式被扩充至个人养老金产品池,未来将形成保险、理财、基金、储蓄、国债相结合的多元化产品格局。
2022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启动实施。三年来,从36个城市先行试点,到推广至全国,制度框架基本完善,产品体系也在不断丰富。但“开户热、缴费冷、投资少”的现实瓶颈依然待解。储蓄国债作为开卖即“秒光”的超低风险产品,能否在利率下行通道背景下为个人养老金市场注入新活力?
适配养老保值需求
个人养老金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开办机构,是指符合金融监管部门规定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所称养老金投资者,是指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的个人养老金参加人。
在具体操作上,《通知》要求,开办机构在养老金投资者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前,应当为其开立个人养老金专用国债账户,用于记录养老金投资者购买的储蓄国债(电子式)期次、数量以及持有变动等情况。
与此同时,养老金国债账户应当与投资者本人的养老金资金账户绑定,资金往来、领取条件和税收政策遵从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规定。
储蓄国债增加了养老金产品的选择,满足了投资者的多元化需求。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储蓄国债以国家信用背书,安全等级高,而且收益端兼具“稳”与“活”,利率高于同期存款,支持提前支取靠档计息,其“零风险+稳定回报”特性,与养老金保值需求高度契合。
今年下半年以来,储蓄国债3年期和5年期利率分别稳定在1.63%和1.7%,且多数期次受投资者追捧,部分期次额度快速售罄。
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朱俊生判断,购买储蓄国债或能对提高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缴存水平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储蓄国债低风险特性对很多保守型投资者具有吸引力,特别是在初次参与养老金投资的群体中,稳定的回报可以增加他们对养老金账户的信任,并鼓励他们持续缴存。当然,最终的改善效果还需要综合考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市场产品种类的丰富程度、以及投资者教育的普及情况。
针对个人养老金“开户热、缴费冷、投资少”的现实情况,田利辉认为,储蓄国债未来优化可聚焦规模、期限和品种三向发力。规模上,设立养老专项额度,保障长期供给稳定性;期限上,创新10年、20年超长品种,匹配养老金久期;品种上,探索通胀挂钩型或阶梯利率产品,动态抵御风险。按月常态化发行机制亦需完善,适配养老资金“细水长流”的积累特性。
专属额度按季调整
对于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额度问题,《通知》提及,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在各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通知中,将基本代销额度分配至各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含开办机构),并将部分机动代销额度作为向养老金投资者销售的专属额度分配至开办机构。
同时,《通知》明确,各开办机构养老金专属额度分配比例按季度调整。首次分配比例根据各开办机构已开立所有养老金资金账户中未投资金额的比重确定,后续每季度根据各开办机构上一季度向养老金投资者售出储蓄国债(电子式)金额的比重确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月向财政部提供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缴存、投资情况,支持做好额度分配管理工作。
在市场看来,此举将有可能使机构间的竞争更加激烈。朱俊生分析,在养老金账户的资金销售和额度分配上,机构需要通过优化产品组合、提升客户体验、加强市场推广等手段,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和更高的养老金专属额度。随着储蓄国债销售量与额度分配比例挂钩,机构之间的竞争将不仅仅是客户资源的争夺,还包括如何为客户提供合适的产品和服务,这种竞争会推动个人养老金市场不断成熟,但也可能加剧部分机构的客户流失率和市场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