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5年11月24日,04时18分42秒 国内动态 阅读 3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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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李春英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董事李春英先生持有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696,380股,占公司总股本0.29%,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李春英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减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及股权激励获取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计划不超过4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7%。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2、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1)李春英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出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此股份锁定承诺已届满。

(2)李春英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本减持计划符合规定。

(3)李春英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无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李春英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即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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