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6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上述事项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3.2023年4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龙永强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年4月6日至4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9、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作废处理该等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3.064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作废处理该等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6436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7082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相关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二)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处理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处理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处理已履行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作废处理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2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上午11:00-12:00
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5月6日(星期三)16:00前通过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huiyupharma.com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以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信息,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7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线上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线上交流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上午11:00-12:00
(二)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三) 互动平台: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丁兆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高岚先生;独立董事龙永强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春平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ir@huiyupharma.com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832-8808000
邮箱:ir@huiyupharma.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0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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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无增长,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不变,即审计服务收费会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3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以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96.15万元,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主要是公司被投资企业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价波动,导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67亿元,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509.0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仅下降了7.63%),公司保持着较强的盈利能力。同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上的货币资金为240,346.46万元,能够充分满足短期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3,588.44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2,139,878股后,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421,460,1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292,024.4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7.69%。
2.公司拟以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股份资本公积为248,858.66万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2,139,878股后,实际可参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数为421,460,122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25,900,859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139,87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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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4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持续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基于长期发展规划与战略布局的考量,新增认定姚怡女士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姚怡女士,1968年9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分子生物学专业,博士学历。1997年5月至2000年7月在美国加州大学药物化学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0年8月至2001年8月在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生物化学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1年9月至2006年4月任多伦多大学药学院助理研究员;2006年5月至2013年4月任坎贝尔癌症研究所治疗学部高级科学家;2013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阿斯利康制药副首席科学家、副总监;2021年12月至2025年7月任HotSpot Therapeutics高级总监;2025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药物研究院-小分子创新药物研究所所长、副总裁。
二、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9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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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进行投资金融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适时投资低风险、中高风险的金融产品,但其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公司于 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且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使用期限自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产品发行主体、明确金额、期间、选择金融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概述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1、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低风险、中高风险的金融产品。
低风险产品:指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有金融机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不超过三年期)、大额存单(不超过三年期)、结构性存款、以及国有中大型券商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以及购买国债(不超过三年期)。该类产品在金融机构风险评级为R1、R2。
中高风险产品:指风险等级为中高,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管产品,基金管理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公募、私募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这部分产品在金融机构风险评级为R3、R4。
2、金融产品风险等级说明:
R1代表极低风险,它表示该金融产品本金亏损概率趋近于零,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很少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该级别产品主要投向国债、央行票据、银行存款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货币市场工具等低风险金融产品。
R2代表低风险,它表示该金融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但亏损概率极低(接近零),本金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相对可控。该级别产品主要以债券、同业存放、优质货币基金等低波动资产为主的金融产品。
R3代表中风险,它表示该金融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可能亏损但概率较低,具有一定的本金风险,收益浮动且有一定波动。该级别产品资金投资范围扩大,除了可以投资债券、同业存放等低波动性金融产品外,还可投资于混合配置债券、股票、金融衍生品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后者投资比例不超过40%。
R4代表中高风险,该金融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较大,收益浮动且波动较大,投资很容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该级别产品投资于股票、外汇、黄金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的比例可超过40%。
R5代表高风险,它表示该金融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极大,收益浮动且波动极大,只适合抗风险能力非常强的投资者。该级别产品可完全投资于股票、外汇、黄金等各类高波动性的金融产品。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投资金融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且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15亿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额度中:投资低风险产品(R1、R2)不超过总额度的60%,投资中高风险产品(R3、R4)不超过总额度的40%。
(四)公司投资金融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金融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且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金融产品,适时投资低风险、中高风险的金融产品,使用期限自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选择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中期(不超过36个月)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以及收益高的中高风险金融产品。前述金融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
(二)风险措施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低风险产品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中高风险产品由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该产品资金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进一步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4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6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87元,共计募集资金2,472,132,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98,874,763.7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73,257,236.23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12,582,391.7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60,674,844.46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0月18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44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2,467.6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4,686.72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汇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营业室、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府大道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子公司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0000461614),同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汇宇海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4日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汇宇海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可以大幅提升公司研发的软硬件实力,加快公司产品研发进度,增强公司未来竞争能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系为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和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因董事会审议通过日后新发生募投项目支出,董事会审议通过节余资金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6,172.43万元,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44.82万元。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汇宇制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汇宇制药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2025年实现收入 35,185.17万元,对应实现毛利31,886.40万元,利润总额 17,923.93万元。
[注] 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于2025年7月予以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2025年实现收入35,185.17万元,对应实现毛利31,886.40万元,利润总额 17,923.93万元。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7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4月25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近期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5名董事为非独立董事,3名董事为独立董事,1名董事为职工代表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丁兆、高岚、张春平、岳亮、杨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谭勇、向川、熊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熊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行的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上述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兆先生: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英国剑桥大学药理学博士,201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药物研究院院长。
截至目前,丁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066,766股,持股比例26.93%;丁兆先生持有内江衡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75.043%的出资额,内江衡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1,038,719股,持股比例为2.61%;丁兆先生持有内江盛煜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80.586%的出资额,内江盛煜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持有7,359,146股,持股比例为1.74%。
丁兆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高岚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2年12月至2002年8月历任四川省苍溪县百货公司保管员、会计、经理、总经理助理;2002年9月至2005年9月任郑州迪信通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9月至2009年2月任上海协亨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2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零售事业部财务经理;2009年6月至2009年11月任湖南乐语飞鸿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2年7月任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助理总监、财务管理部总监;2012年7月至2015年3月任四川乐语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6月任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中心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9年4月历任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2019年4月至2019年10月任四川省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副总监;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四川汇宇制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高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高岚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春平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专业背景,本科学历。曾任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广东大众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2017年6月至2022年8月任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596)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2年10月至2025年1月任天津一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春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春平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春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岳亮先生: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8月至2006年12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直属支行信贷员、大客户经理、主任;2007年1月至2017年10月历任四川汇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2010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四川汇宇制药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3月至2020年6月任公司监事;2017年11月至今任四川脊健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顾问;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岳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岳亮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岳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杨潇先生:199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国际关系学学士。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任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做市交易部总经理助理;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任China Huashi group reprensentacao em Angola Limited投资部副总监;2018年4月至2022年3月任成都乾圆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3月至今任成都银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杨潇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杨潇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黄乾益先生为表兄弟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谭勇先生,男,1978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医药经济报》副总编,吉林卓信医学传媒集团副总裁。现任北京玉德未来控股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医药界·E药经理人》与《医药界·中国县域卫生》出品人兼总编辑,中国医疗健康产业投资50人论坛秘书长。2023年5月至今任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1月至今任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谭勇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谭勇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谭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向川先生,男,195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商业经济学硕士,毕业于中国社科院。曾任四川达县立新铁厂经营副厂长,达县覃家坝铁厂厂长;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长,达县计委副主任,达县经协委主任;1997年11月至2004年10月任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2004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5年3月至2022年9月任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1月至2024年2月任成都蜀采商务咨询中心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9月至2024年4月任雅安百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4月至2025年2月任成都同步新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龙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2月至2026年2月任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四川省羌山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希教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1月至今任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向川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向川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向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熊伟女士,女, 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税协专家库成员。2010年11月至今任四川柏东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内江鑫兴企业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四川兴鑫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熊伟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熊伟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