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4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13日期间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计划,共计回购公司股份29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减持上述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对外转让。为妥善处置已回购股份,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5年12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90,700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1)(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约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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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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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出售的原因及目的
公司已完成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开展的股份回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及要求,本次回购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对外转让。为妥善处置已回购股份,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对回购股份进行后续处置。
2、出售价格
视出售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回购均价。
3、出售所得资金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
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4、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如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拟由290,700股变更为0股,持股比例拟由0.29%变更为0%。最终减持结果以减持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减持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为准。
5、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有助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6、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前述的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