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年04月22日,04时50分23秒 国内动态 阅读 1 views 次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3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限”)在下属子公司上海达滕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滕申”)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不超过5,560万元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由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2日、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达滕申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所持有揭阳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传申”)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有限为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提供不超过60,000万元担保,用于替换浙江菜鸟为其提供的60,000万元担保。本次交易的股权交割完成后,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担保将自动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交易以及该担保事项已经由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7日、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近日,本次交易已顺利完成交割,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已分别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保障达滕申履行收购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义务,申通有限为其全资子公司达滕申提供担保,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开立了合计金额为5,554.95万元的履约保函。

申通有限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闵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申通有限分别为揭阳传云向交通银行闵行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成都传申向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0,000万元。

上述担保为申通有限对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在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申通有限为达滕申提供担保开立银行保函

1、保函开立银行: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2、担保人:申通有限

3、被担保人:达滕申

4、保函性质: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5、保函金额:共2笔,合计金额为5,554.95万元

6、保函有效期限: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该日为非银行营业日时则以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为准)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对公营业时间结束时有效期届满。

(二)申通有限为揭阳传云提供担保

1、担保合同主体

债权人:交通银行闵行支行

保证人:申通有限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40,000万元

4、担保范围: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三)申通有限为成都传申提供担保

1、担保合同主体

债权人: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保证人:申通有限

2、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20,000万元

4、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20,000万元)/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达滕申、揭阳传云及成都传申总体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次交易已顺利完成交割,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上述担保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度为319,88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62%,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度为299,880万元,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299,814.9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57%,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287,814.99万元,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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