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进展公告

2026年04月18日,06时48分52秒 国内动态 阅读 8 views 次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四川中自未来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未来”)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自科技”)全资子公司,故中自未来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中自未来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中自未来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964.12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为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近日全资子公司中自未来与浙银金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金额为1,160.00万元,期限为8年。《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中自科技为中自未来开展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或条款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合计不超过25亿元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其中,公司为中自未来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亿元。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被担保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条款

债权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四川中自未来能源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债权人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全部主债权,其中融资本金为1,160.00万元

担保范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全部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担保期间: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自未来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额度是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同意的范围内进行的,中自未来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2,464.12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9.6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8日公告,会议资料于2026年4月10日发布,公司董事长陈启章主持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龚文旭负责,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现场计票和监票工作由股东代表、见证律师共同负责。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丁辉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陈德权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并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8、9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2、议案3、4、5、6、7、9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3、议案7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启章、陈翠容、罗华金、陈翠仙、四川圣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圣诺开特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勇、刘子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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