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摩根大通1.75亿美元欺诈案同案犯获刑68个月
当地时间周三,美国大学助学金初创公司Frank的前高管奥利维尔·阿马尔(Olivier Amar)因四年前在摩根大通以1.75亿美元收购该公司的交易中欺骗该银行,被判处五年零八个月监禁。
在曼哈顿联邦法院对阿马尔做出判决的一个月前,Frank的创始人查莉·贾维斯(Charlie Javice)已被判处七年监禁。
法官在判决书中称阿马尔“与欺诈行为密切相关”,包括伪造文件,谎称公司拥有400多万年轻客户,而实际上只有不到40万。
“虽然你不是欺诈案的主谋,也不是做出最多虚假陈述的人,但你是其中的关键人物,”法官说。
除了判处监禁外,法官还命令阿玛尔支付2.23亿美元的赔偿金,其中包括5400万美元的法律费用。
此前有报道称,摩根大通已被要求为贾维斯和阿马尔支付总计1.15亿美元的律师费,因为在该行当初与Frank签订的合同中,有一项条款要求摩根大通承担他们的法律费用。摩根大通的律师已要求法院终止他们继续付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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