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試點地方政府推送擬發行上市企業信息是創業板改革一項重要探索

2026年04月01日,09时53分58秒 大行报告, 投资建议 阅读 3 views 次

證監會:試點地方政府推送擬發行上市企業信息是創業板改革一項重要探索

日期: 2026年4月10日 下午4:33

【財華社訊】4月10日,據"證監會發佈",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關於深化創業板改革 更好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意見》答記者問。問:本次改革提出試點開展地方政府推送擬在創業板發行上市企業信息的主要考慮是什麽,有哪些制度安排?

答:試點地方政府推送擬發行上市企業信息,是這次創業板改革的一項重要探索,對於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具有重大意義。科技創新企業特別是未盈利企業,普遍具有研發投入高、經營業績不確定性大、盈利週期長等特點,如何識別出創新能力突出、成長性強的優質創新企業,一直是監管部門審核注冊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地方政府對轄區企業的經營、合規、口碑聲譽等方面情況較為了解,由地方政府推送企業信息作為參考,有利於審核部門更加及時全面掌握擬上市企業情況,進一步提高審核注冊質效;也有利於將有限的上市資源更加精準、高效地配置到優質創新企業,更好發揮資本市場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功能。

這項工作的主要安排為:一是推送主體和程序。各城市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企業信息推送工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省屬國有企業信息推送工作。企業申請發行上市輔導備案後、申報發行上市前,地方政府可基於已掌握的企業情況,匯總形成推送信息,向深交所推送并抄送證監會。二是推送條件和標準。企業應滿足在當地注冊并持續經營不少於3年,符合新質生產力發展方向,不存在財務造假等嚴重違法行為等規定條件。三是與審核注冊的關系。證監會和深交所將地方政府推送的企業信息作為審核注冊的參考。地方政府推送信息不代替證監會和深交所審核注冊主體責任、發行人主體責任、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不代表對被推送企業的投資價值或者投資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

需要說明的是,地方政府推送的企業信息僅作為審核注冊的參考,證監會和深交所將依照企業發行上市規定條件和程序嚴格履行審核注冊職責。同時,地方政府推送信息不是企業發行上市的必備程序,證監會、深交所、地方政府不設置推送企業信息任務目標,各級地方政府不強制下級政府推送企業信息,不得要求企業將政府推送信息作為發行上市必備手續。對未經地方政府推送信息的企業,證監會和深交所仍按現有程序進行審核注冊。

為推動改革平穩落地、取得實效,證監會和深交所還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強與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聯系對接,組織做好政策培訓、業務指導,便利和引導地方政府高效、高質量開展推送企業信息工作。二是定期向地方政府反饋其推送企業相關情況。

(来源:财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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