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6-008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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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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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琼海博鳌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近日,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博鳌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鳌有限”)与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统称“贷款人”)签署了《博鳌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58,000万元。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对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共同承担连带、全额的还款责任,出于审慎原则,公司参照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形履行披露程序。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3亿元,其中,为博鳌有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并在有效期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披露的《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以及《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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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甲: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乙:海南博鳌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3.借款额度:58,000万元
4.借款期限:自本合同约定的第一笔贷款提款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贷款的还本日止,共计25年。
5.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博鳌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开发,借款人不得挪用本合同项下贷款。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主要为满足博鳌有限建设琼海博鳌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该项目建成使用将有利于提升琼海博鳌国际机场的运营服务水平,有利于提升公司机场运营业务竞争力。博鳌有限不存在逾期债务,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能够有效监控其资金流向及还款来源,本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66,434.69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15.5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7,248.88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3.28%;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