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6-028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一是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二是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三是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四是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五是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本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中的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06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6-029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曲江如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同意将下属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文旅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酒餐公司”)持有的西安曲江如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如华物业”)100%股权划转至公司。具体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
近日,公司完成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工作,公司直接持有如华物业100%股权。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06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6-027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3月28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
5、会议由董事长庄莹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使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995 万元综合授信(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为准),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该笔综合授信由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26-028)。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06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6-026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进展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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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初至3月末其他重大诉讼(仲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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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部分于本期内发生的案件尚未结案或在审理阶段,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