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亮相,总规模500亿元聚焦种子期初创期企业
“创投赋能,领新未来”。作为落实国家战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3月19日下午,总规模达500亿元的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京津冀基金正式亮相。
这标志着这只国家级“耐心资本”将扬帆起航、深入区域创新腹地,以市场化运作践行国家战略,为京津冀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资本动能。

3月19日下午,总规模达500亿元的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京津冀基金正式亮相。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张晓翀摄
京津冀基金产融对接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阶段
据记者现场了解,作为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首批设立的三只区域基金之一,京津冀基金于2025年12月在北京市经开区工商注册,由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担任管理机构,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公司、中投公司及8家系统企业(中金公司、新华保险、中汇人寿、中再集团、中国建投、银河金控、银河证券、申万宏源)、中国银行相关主体以及京津冀区域相关主体(北京市政府引导基金、亦庄国投、天津海河创业投资、河北创投基金)共同出资。
截至目前,京津冀基金已完成首批资金实缴到位,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具备全面投资运营条件。
启航仪式上,京、津、冀三地发展改革委相关领导及中投公司等基金出资人代表出席并致辞。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表示,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要高效用好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天使投资,政府投资基金要带头做耐心资本,推动更多初创企业加快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北京市委、市政府也明确提出要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壮大耐心资本,构建适配科技创新的金融生态,服务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希望京津冀基金按照国家部署,重点投向人工智能、医药健康、商业航天、具身智能机器人等前沿领域,培育一批原始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企业。同时,推动京津冀基金与央国企产业投资基金和各类政府引导基金深度联动、协同发力,探索在重点项目共同投资、接力支持上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优质创投项目,推动基金打造服务国家战略的标杆示范。”该负责同志表示。
下一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统筹协调、精准施策、培育生态”的工作思路,持续与各方协同配合,切实当好方向引导者、协同推动者和服务保障者,锚定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方向,发挥北京创新资源与人才优势,联动津冀建立常态化项目挖掘机制;紧扣三地“六链五群”产业布局,打通创新与产业堵点,引导要素优化配置,构建协同高效的区域产业生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与在京优秀投资管理机构合作,推动更多国家级基金、中央企业基金深度融入首都发展新格局。
中投公司、中国银行代表强调,京津冀基金是中央金融企业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支持区域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中投公司、中国银行将充分发挥引领作用,联动各类产业与金融资源,以超长期 “耐心资本” 陪伴硬科技企业成长,引导资金精准投向新兴支柱产业与未来产业,助力京津冀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高地,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实资本支撑。
各方一致认为,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是高质量发展核心任务。本次系列活动将推动资本要素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领域精准配置,支撑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化区域科创生态,形成“资本赋能、技术突破、产业集聚、生态共荣”的良性发展格局。系列活动的正式启航,标志着京津冀基金产融对接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阶段。
坚持定位精准发力,聚焦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启航仪式上,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京津冀基金的投资策略、领域标准及项目推荐机制。对外明确了创投投资指引、核心投资策略和子基金设立要求。
在投资导向上,京津冀基金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聚焦种子期、初创期企业,重点投向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在投资模式上,京津冀基金采用“子基金+直投项目”双轮驱动,子基金投资占比不低于80%。
在资本特性上,京津冀基金设定长存续期,以 “耐心资本” 长期陪伴企业成长,破解早期科创项目融资难题,引导社会资本长期布局、安心投资。在合作机制上,京津冀基金联动京津冀三地政府、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建立常态化项目挖掘与对接机制,为合作机构与科创企业提供清晰申报路径与高效服务通道。
该负责人还明确了子基金的设立要求。在设立形式上,原则上应采取有限合伙制,且应为直投项目基金(不得再投资子基金)。在募资要求上,子基金应积极吸引地方、央国企、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出资,其中京津冀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基金总规模30%,且不担任第一大出资人。子基金不得设置返投约定。京津冀基金可参与子基金新设,也可增资进入存续基金。
在投资领域方面,子基金应设定某一具体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领域,并将其60%及以上可投资金投资于该领域。在投资阶段方面,子基金应以种子期、初创期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投资规模不低于投资总规模70%。具体标准为单笔投资金额5000万元以下且估值5亿元以下,或为首轮机构投资。
(来源:天天基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