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旗下公司今年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5万 副总裁刘烁炀知晓吗?
运营商财经网 朱欣雨/文
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运营商财经网面向在线教育企业,梳理盘点了过去一年存在的典型虚假宣传案例,发现新东方旗下公司曾在今年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具体怎么回事儿呢?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福处罚〔2026〕福田11号”显示,新东方彼岸(深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广告违法行为,广告引证内容违反《广告法》(2021修正)第十一条规定。
该条规定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印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新东方彼岸(深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因此,其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于今年1月23日罚款5万元。
天眼查显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陈培培,是新东方彼岸(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后者就是新东方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烁炀担任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副总裁兼新东方国际教育培训事业部总裁。
新东方是我国教育培训的第一股,当年风光无限,现下成功转型后发展依旧如火如荼。其实此次罚款对新东方而言影响不大,企业在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后续在广告宣传方面多加注意即可。只是不知刘烁炀对此事是否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