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遭股东王新明再度减持 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实控人

2025年10月20日,21时19分14秒 国内动态 阅读 4 views 次

10月20日晚吉峰科技(300022)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新明、王红艳、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山南神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公告显示,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计划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合计减持吉峰科技股份不超过1482.72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需要指出的是,王新明、王红艳系吉峰科技;山南神宇系王新明实际控制的企业,与王新明、王红艳为一致行动人。此次,前述三者给出的减持原因为自身财务安排,股份来源为吉峰科技IPO前取得的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根据最新公告显示,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分别持有吉峰科技2103.66万股、2232.56万股和91.29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4.26%、4.52%和0.18%,三者合计持有该上市公司4427.51万股,持股比例为8.96%。

五年前吉峰科技原控股股东王新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启动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事宜,汪辉武则成为实际控制人。

彼时,吉峰科技与四川五月花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王新明、山南神宇与四川特驱教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与四川特驱教育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根据上述协议,王新明及山南神宇将其持有的2289.2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2%)转让给四川特驱教育,每股转让价格为5.43元/股,合计转让总价为1.24亿元;同时,王新明及一致行动人王红艳、山南神宇将其合计持有的9071.26万股(含上述2289.26万股)吉峰科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86%)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给四川特驱教育行使。

2025年,吉峰科技控股权再度易主,原控股股东四川特驱教育、五月花拓展与安徽澜石及汪辉武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五月花拓展将其持有的7235.6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64%),以每股8.06元的价格转让给安徽澜石,转让价款合计5.83亿元。

同日,五月花拓展与湖北尚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尚旌业问盈沣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盈沣一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拓展公司将其持有的2476.14万股股份(占吉峰科技总股本的5.01%),以每股8.06元的价格转让给盈沣一期。

由此,安徽澜石直接持有吉峰科技7235.68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64%,湖北尚旌将其持有的2476.14万股表决权委托给安徽澜石,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1%。最终,安徽澜石合计持有吉峰科技19.65%的表决权,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四川特驱教育变更为安徽澜石,实控人由汪辉武变更为田刚印。

今年7月9日吉峰科技公告收到安徽澜石与湖北尚旌通知,双方通过协议转让合计受让五月花拓展持有的9711.82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19.65%)的事项,已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自此,吉峰科技控股股东变更为安徽澜石,实控人变更为田刚印。

近年来,自从让出吉峰科技实控权之后,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就已多次进行减持操作。今年6月,前述三者曾发布减持计划,7月1日至9月3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吉峰科技不超过1482.72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而在9月16日,此次减持便已实施完毕,其合计持股数量从5906.1万股降至4427.51万股,合计持股比例由11.95%降至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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