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决策不独立、核心人员竟无劳动关系!深圳前海鼎运资本及两名负责人收警示函

2025年10月11日,21时40分54秒 机构观点 阅读 4 views 次

日前,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对深圳前海鼎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杨东函、麦伟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深圳前海鼎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

一是未独立进行投资决策、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管理的基金投资层级不符合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的规定、负责私募基金投资运作的人员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说明公司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二是未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信息;

三是未妥善留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相关资料。

杨东函、麦伟彪实际负责深圳前海鼎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投资运作等工作,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未恪守相关行为规范。

相关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以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九条第一款第(八)项的相关规定。

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前海鼎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杨东函、麦伟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天眼查APP,深圳前海鼎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万人民币。

来源:读创财经

(来源:天天基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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