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10月10日,04时54分12秒 国内动态 阅读 3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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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收到《春光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金华市凯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弘投资”)于2025年10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1,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金华市毅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宁投资”)于2025年10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3,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7.30%变动为66.83%,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合计数若与各明细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凯弘投资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根据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25.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4%,其中直接持有630万股,间接持有295.26万股。本次解除股份质押后,陈凯先生所持股份已无质押。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陈弘旋先生直接及间接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8,695.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2%。本次解除质押后,除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弘旋先生质押公司股份270万股,占上述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11%,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外,其余实际控制人已无公司股份质押。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先生将其原质押给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表中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是指股东陈凯先生办理完成本次解除质押后,当日的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情况。

陈凯先生若存在后续质押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陈弘旋先生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8,695.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2%。本次解除质押后,除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弘旋还存在公司股票质押外,其余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已无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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