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等问题,四川商投资本被监管责令改正
北京商报讯(记者郝彦)10月9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四川商投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商投资本”)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管理、运用基金财产未恪尽职守,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和填报更新从业人员信息;未按规定保存基金相关资料;五是未建立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
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四川商投资本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白华英作为公司董事长,实际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天天基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