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宫中国(01181)附属接获福田区人民法院传票 首次开庭日期定于12月9日
智通财经APP讯,唐宫中国(01181)发布公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深圳维华盛世唐宫饮食有限公司(维华盛世)及其分支机构深圳维华盛世唐宫饮食有限公司彩德店(合称为被告)在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东侧橄榄大厦五层(该物业)经营餐饮业务,并与作为出租方的深圳市惠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订立了租赁协议。 被告于2025年9月30日接获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就该物业发出的传票。深圳市森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或声称为该物业业主)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归还该物业,以及支付约人民币1270万元的未付租金及其他费用(该诉讼)。首次开庭日期定于2025年12月9日。
公司将持续就该诉讼咨询法律顾问,并采取适当行动。根据初步评估及现有资料,于本公告日期,该诉讼对集团整体业务营运或日常经营并无重大不利影响,亦对集团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