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张懿宸,最新发声

2026年02月28日,23时32分31秒 机构观点 阅读 3 views 次

【导读】全国政协委员张懿宸,最新发声!事关并购基金、餐饮消费、QFLP……

2026年全国政协会议召开之际,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餐饮等消费行业复苏及高水平对外开放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

全国政协委员、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懿宸今年主要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重点聚焦并购基金参与资本市场重组、提振餐饮消费以及优化QFLP税收政策。

张懿宸委员在连续近20年的履职过程中,围绕并购基金、餐饮消费等重点领域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多项政策建议,有力推动了相关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近日,张懿宸委员接受了中国基金报的专访,就上述关注议题背后的深层逻辑进行了详细解读。

发挥并购基金优势

助力产业整合

中国基金报:张委员您好。当前中国经济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您在今年特别关注了并购基金在参与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助力上市公司做强做大方面的作用。请问,您认为并购基金目前的参与面临哪些痛点?对此有何具体建议?

张懿宸:这是当前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过去一段时期形成的规模超10万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正密集进入退出周期,而资本市场容量相对有限,绝大部分基金和项目都难以依赖上市实现退出,所以就形成了一级市场所谓的“退出堰塞湖”。监管层对这个问题也高度重视,进行了大量密集的调查研究,包括我们在内的很多机构都积极配合。后续我们看到证监会等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政策。

从资本市场新“国九条”明确提出“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到2024年9月证监会发布 “并购六条”,明确支持私募股权基金以产业整合为目的收购上市公司,再到2025年5月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将 “并购六条” 核心精神制度化,引入私募基金 “反向挂钩” 安排,这些都为并购基金深度参与资本市场奠定了政策基础。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2025年是中国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的元年。从数字上就可见一斑,A股重组公告案例同比增长232%,过会率增长167%,过会比例从85%增长到98%。监管的支持态度非常明确。同时境内战略并购交易金额达2390亿美元,同比增长83%;私募并购退出达到4300亿元,同比增长139%。

并购重组市场重新活跃,无疑令人欣喜。作为从业者,我们实际上更关注政策的持续优化和创新,特别是对于并购基金如何更好发挥服务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国企改革、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等方面的作用,我们结合近期的一些实践也有不少思考。概括起来有四点建议:

一是建议监管层在保障交易公平的前提下,适当放宽业绩承诺、对赌、同业竞争等方面的监管要求,鼓励持有优质产业资源的并购基金与上市公司合作。

二是正视并购基金的合理退出诉求,建议推广S基金、接续基金等工具,为存续期届满的基金提供顺畅退出渠道,同时鼓励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注入。

三是引导并购基金聚焦零售、供应链等具有规模效应的行业,杜绝单纯资本炒作,支持头部机构打造标杆案例。

四是持续优化政策体系,特别是针对穿透审查、同业竞争等难题,建议借鉴国际经验,探索中国特色的风险管理模式。

奖罚并举

破解餐饮业内卷难题

中国基金报:餐饮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数据显示2025年部分一线城市餐饮收入出现下滑。针对这一现状,您认为应如何通过政策发力提振餐饮消费?

张懿宸:餐饮行业目前面临供强需弱、利润空间受挤压等挑战,受到各界广泛关注。若趋势得不到扭转,将对就业、社零、商业地产等产生连锁负面影响。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坚持内需主导”的精神,我认为在政策方面应加大扶持力度,丰富和创新支持手段;同时奖罚并举,破解内卷难题,推动餐饮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我建议重点可以考虑将餐饮行业也纳入“两新”政策覆盖范围,支持连锁餐饮企业进行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更新。

其次,出台鼓励到店餐饮消费的专项政策,比如优化消费券结构,提高堂食比重;对逆势扩张的连锁企业给予奖励;引导出租方对长期承租商户给予租金优惠等。

再次,要“奖罚并举”治理行业内卷,严厉打击恶性竞争,同时奖励绿色餐饮和供应链共赢的标杆企业。

最后,特别建议优化和调整餐厨废油管理政策,将其视为应对气候变化的资源,探索餐饮企业与石化央企合作,推进生物柴油、航空燃料试点,服务国家“双碳”战略。

优化税收政策

打造QFLP“开放特区”

中国基金报:在稳外资背景下,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是吸引外资的重要渠道。对此您有何优化建议?

张懿宸:QFLP制度推行十余年来,累计认缴规模逾6000亿元,已成为链接国际资本与中国市场的重要桥梁,也有效服务了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去年我们在业务开展中,注意到针对QFLP的税收政策执行口径发生了一些调整和变化,不少国际投资者也都对此高度关注,希望能够予以进一步明确和优化。

为了更好落实“扩大金融开放、吸引外资”的导向,建议财税部门应尽快整合跨境投资模式的税收规则,正式明确统一“被动投资”与“主动经营”的税率标准,还应明确不追溯历史所得,要给予市场主体消化和反应的过渡期。

此外,可以积极吸收有关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给予一些特定情形下的优惠税率鼓励。比如对投资硬科技、先进制造等国家鼓励产业的QFLP,是否可以享受优惠税率,以更好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领域。也可以考虑在海南自贸港、上海临港等区域形成“开放特区”示范效应,对符合条件的QFLP保留优惠税率。

最后是建议各部门间加强沟通,在出台新政特别是涉外政策前后做好增信释疑工作,多倾听外资机构的声音,多做稳定市场预期的工作,这一点非常重要。

(来源:天天基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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