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决定》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共5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将国际航运交易平台服务纳入条例适用范围,规定国际航运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对未按规定报送信息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