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打电话报警:他们说我是在逃人员,是诈骗吧?民警:不!这回是真的

2025年09月27日,22时50分52秒 国内动态 阅读 5 views 次

本文转自【新华网】;

“他们说我是在逃人员

我是接到诈骗电话了吧……”

近日,刘女士报警求助

想问自己是不是在逃人员

民警赶赴现场一查:还真是!

刘女士是2023年5月

从贵州老家来到杭州余杭务工的

今年9月17日

正在上班的刘女士

接到自称贵州老家民警的电话

称她涉嫌帮信罪

已经被列为在逃人员

需要立即配合调查

刘女士当时第一反应

是遭遇了电信诈骗

毕竟在余杭这边工作期间

刘女士经常接受到反诈宣传教育

此类骗术也是屡见不鲜

女子打电话报警:他们说我是在逃人员,是诈骗吧?民警:不!这回是真的

为求安心

刘女士果断拨打110报警求助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五常派出所

接到报案后迅速出警

民警房斌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

立即展开细致核查

经信息比对

令人惊讶的是

刘女士确实因涉嫌帮信罪

被广东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随后,刘女士被当场控制

原来

刘女士之前在网上申请贷款

通过一番咨询

客服告诉她银行卡流水不够

需要刷足一定资金的流水

于是刘女士就把银行卡及资料寄给了客服

后来贷款没办下来

刘女士也就不当回事

结果被诈骗分子利用

摊上了事

目前,刘女士已被移交广东警方

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什么是帮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出借银行卡,赚钱有“判”头

民警提醒大家

一、自身“两卡”不出售 坚决不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等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以防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二、他人“两卡”不买卖 购买他人的银行卡、手机卡后卖给上游人员用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并从中赚取好处费的,依然可能涉及帮信罪。

三、“免费午餐”要拒绝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请大家自觉尊法守法,时刻保持警醒,抵制蝇头小利诱惑,避免落入“帮信罪”陷阱!

来源:杭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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