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25-072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9月17日,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高腾”)持有公司股份247,772,0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20%。韶关高腾本次解质押股份数量为6,150,000股,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104,070,000股,剩余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2.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80%。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接到韶关高腾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具体事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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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质押股份如后续用于质押,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25-070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30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rsf6BRPPO0或使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30日13:00-14: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 徐 飚先生
董事、总裁 张善伟先生
独立董事 余鹏翼先生
财务总监 王 璐女士
董事会秘书 邱 闯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13:00-14: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rsf6BRPPO0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3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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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通
电话:0411-82512618
邮箱:liutong@chengda.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25-071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
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5年5月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本公司所持有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76)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5)。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授权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规模进行调整,由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调减为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897号)。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有关规定,深交所函复如下:
“一、你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符合本所挂牌条件,本所无异议。
二、本无异议函不表明本所对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你公司应当确保参与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符合本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并向其充分揭示风险。
三、债券的发行应当按照报送本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发行人相关情况或债券相关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本所。如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本所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四、你公司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正式向本所提交挂牌转让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及股东会的授权,在上述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