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58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牟玉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公司实际控制人牟玉芳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11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204,3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近日收到牟玉芳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牟玉芳女士于2025年9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3%。本次权益变动后,牟玉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05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41.43%降至40.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月10日发布《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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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单项数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9 月18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通用电梯
股票代码:300931
信息披露义务人:牟玉芳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吴江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一致行动人一:徐志明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吴江市****
一致行动人二:徐斌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一致行动人三:徐津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签署日期:2025年9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通用电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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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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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徐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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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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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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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徐志明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牟玉芳系徐志明的配偶,徐斌及徐津均系徐志明之子。上述人员于2016年6月3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并于2018年8月1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始终与徐志明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上述各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徐志明、徐斌现分别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副总经理,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徐志明先生及徐斌先生在上市公司履职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牟玉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的证券期货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通用电梯22,579,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4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通用电梯19,147,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7%,牟玉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41.43%下降至4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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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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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比例数值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表中限售条件流通股为高管锁定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存在查封、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股份信息外,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牟玉芳
签署日期:2025年9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徐志明
签署日期: 2025 年9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徐斌
签署日期:2025年9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徐津
签署日期:2025年9月17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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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牟玉芳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徐志明 徐斌 徐津
签署日期: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