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6年02月10日,01时43分47秒 国内动态 阅读 2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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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韩元再、韩元平、韩元富、王国良、徐伟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五位股东均持有21,089,6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为11.31%;合计持有105,448,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53%。

韩元再、徐伟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高于9,405,000股,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 5.05%,届时将另行披露相关公告和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韩元再、徐伟建的通知,其拟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协议转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韩元再、徐伟建

2、持股情况:韩元再、徐伟建、韩元富、韩元平、王国良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五位股东均持有21,089,6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为11.31%;合计持有105,448,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5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数值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过往减持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元再、徐伟建过往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为满足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同时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引入认可公司价值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新投资者。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4.转让数量和比例:本次拟计划转让股份数量合计不高于9,405,000股,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5.05%。

5.转让期间: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具体股份过户时间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确认意见书之后的6个月内完成。

6.转让价格:交易价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与相关意向受让方协商确定,并严格遵守转让方就股份减持事项做出的承诺。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元再、徐伟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就股份减持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公司股票在原各自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或复权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此后减持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本人意在长期持有公司股票,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后3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外,自前述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五位实际控制人每年累计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减持比例由各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各方根据减持时持股比例同比例进行减持,减持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若减持股份公司股票,将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6、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股份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其予以处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实施受市场环境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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