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
据国家数据局2月7日消息,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发布《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提出明确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功能定位,推动各尽其能、互有侧重、协同发展,吸引带动更多主体参与数据流通利用。
引导数据交易所(中心)强化综合服务功能。推动数据交易所(中心)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探索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和标准,强化合规保障、供需匹配等基础服务功能,增强价格发现、产品开发、生态培育等综合服务功能,构建全链条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体系,提升高质量数据集等各类数据产品和服务流通交易效率。鼓励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通过数据交易所(中心)开展流通交易。
推动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专业化发展。支持各类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和平台生态,促进数据流通利用和价值共创。支持产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围绕产业链数据开发利用,创新数据汇聚加工、流通交易等新模式。支持数据基础设施运营方以数据基础设施为载体,发挥保障数据安全合规高效流通的优势,协同多主体构建数据价值共创新机制。鼓励云服务平台企业强化数据汇聚、生态链接功能,探索“一站式”数据流通利用新模式。
支持数据商加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发力度。支持数据商通过自采销售、购买转售等方式,积极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深入行业、结合场景需求,开发数据产品,提供数据采集、加工处理、流通交易等灵活多样的服务,探索开发高质量数据集、数据即服务等流通交易新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数据商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公共数据产品化服务化开发能力。
(来源:天天基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