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目标2025年力争实现全年汽车销量3230万辆左右 同比增长约3%

2025年09月13日,11时24分05秒 机构观点 阅读 8 views 次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主要目标为:2025年,力争实现全年汽车销量323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155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20%;汽车出口保持稳定增长;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左右。2026年,行业运行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八部门:目标2025年力争实现全年汽车销量3230万辆左右 同比增长约3%

全文如下

事关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文!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努力实现汽车行业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

《工作方案》提出,2025年力争实现全年汽车销量323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155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20%;汽车出口保持稳定增长;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左右。2026年行业运行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为实现上述目标,《工作方案》从扩大国内消费、提升供给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开放合作等4个维度,提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汽车消费、推动智能网联技术产业化应用等15条工作举措,以及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运行监测、加强人才培养等3条保障措施,相关的细化措施60余项。

关于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装〔2025〕2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局:

现将《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

2025年9月12日

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

汽车产业是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加剧,冲击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国内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还不稳固,有效需求不足、市场无序竞争等问题挑战仍然存在,行业稳增长任务依然艰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努力实现汽车行业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制定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扩大国内消费,提升供给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国际合作,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国民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贡献积极力量。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力争实现全年汽车销量323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155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20%;汽车出口保持稳定增长;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左右。2026年,行业运行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举措

(一)着力扩大国内消费

1.加快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加力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推动25个试点城市新增推广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70万辆以上。持续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和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提升乡村居民用车电动化水平。积极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动中远途、中重型燃料电池商用车规模化应用。制定促进换电模式发展指导意见,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深化新能源车险改革,优化商业车险基准费率。落实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保障平稳有序过渡。

2.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汽车消费。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等文件要求,支持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拓展汽车改装、租赁、赛事及房车露营等后市场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优化限购政策,逐步实现从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探索建立线上交易管理制度,加强汽车领域信息共享开放,提升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准确性和权威性,促进二手车高效流通。

3.推动智能网联技术产业化应用。深入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加快网联基础设施和云控平台建设,鼓励汽车前装V2X、5G等高性能通信模块,加快推进北斗系统规模化应用,促进物流、环卫、出行服务等多场景应用,鼓励重点地区逐步拓展跨区域协同应用。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有条件批准L3级车型生产准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保险等法律法规完善。支持汽车、信息通信、交通等行业企业以数据为纽带探索新型商业模式,加快多元化价值链培育。

(二)持续提升供给质量

4.以技术创新激发潜在消费需求。加快组织实施和超前布局汽车领域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充分发挥开源优势,加快突破汽车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固态电池等关键技术,持续提升产品经济性、耐久性、舒适性等性能,开发更多适应消费者需求的智能交互、智能驾驶等新功能,以高质量供给引领需求、创造需求。持续开展“中国汽车品牌向上发展”专项行动,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品牌。

5.以标准升级引领产品质量提升。贯彻落实《以标准升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文件部署,高质高效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自动驾驶、汽车芯片等重点急需标准研制任务。加强行业监管,加大标准宣贯实施力度,提高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效能,推动企业持续提升汽车产品安全、节能、低温适应等性能。

6.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深入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持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持续开展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培育一批汽车产业链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助力更多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供应链,形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稳定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发挥汽车产业链安全监测评估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动态监测链上企业供应变化趋势,及早识别安全风险

7.加快汽车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动人工智能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场景应用,持续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和推广工作,支持企业分级建设智能工厂,推进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改造。构建数字化转型场景图谱,培育面向场景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健全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开展汽车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类分级评价规范标准研制与应用推广,培育一批专业化服务商。

(三)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8.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完善城市、乡镇、公路沿线及居住区充换电设施网络布局,推动高速公路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配电网改造,有序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县乡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力争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鼓励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光储充放”一体站等新技术推广应用,推进车网互动技术研发应用。

9.优化行业管理政策。推进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管理改革,结合新技术发展修订准入审查技术要求,制定新能源汽车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编制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政策文件,开展产品自我检验、货车产品上装委托加装管理。研究推动汽车生产企业集团化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支持龙头企业做优做强。加强搭载组合驾驶辅助功能智能网联汽车管理,规范汽车企业OTA升级活动。推动加快《机动车生产准入管理条例》立法,完善企业退出机制。

10.进一步规范汽车产业竞争秩序。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坚持远近结合、综合施策,切实规范产业竞争秩序。加强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强化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督促重点车企落实好支付账期承诺。发挥“重点车企践行账期承诺问题(建议)反映窗口”作用,受理供应商相关问题反映并协调推动解决,指导行业机构制定整车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规范。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规范行业数据信息发布,依法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行为,坚决维护健康有序、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

11.加强报废和回收利用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关键矿产资源循环利用,提升可再生资源应用比例,推动形成“精细化拆解+回用件高效流通”的发展模式。

(四)提升国际开放合作水平

12.促进汽车出口提质增效。鼓励汽车及供应链企业研发生产适用目的国市场的产品,加强与本地企业合作,完善国际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发挥行业机构和汽车企业国际化发展创新联盟作用,建设汽车产业国际化公共综合服务平台,提供重点国家和地区汽车市场需求、标准法规、管理政策等咨询服务。引导整车企业稳妥有序开展海外布局,因地制宜、共建共用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全面提高合规经营能力。

13.提升汽车出口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经营性、投资融资的信贷产品支持,为企业提供便利的本外币资金结算服务。支持金融机构为汽车产业链企业提供全球资金管理产品。鼓励保险机构优化汽车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服务,为汽车企业提供资信调查和国别风险研究服务,有效应对汇率变动等风险。

14.完善物流运输体系。制定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物流服务保障措施,印发实施动力电池铁路运输工作指导意见。优化多元运输供给,加强供需信息对接,推动港口、滚装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海运保障能力。引导汽车企业与运输企业通过交叉持股、成立合资公司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鼓励建立多品牌、高质量、可复制的中国品牌关键零部件海外备件仓,降低综合物流成本。

15.深化中外多层次合作。深度参与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工作,牵头起草更多汽车、动力电池、自动驾驶系统等领域国际标准法规,提高国际标准法规的影响力。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标准,推动核算方法、核算结果国际互认。高水平举办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驻华使节走进中国汽车等活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贯彻落实《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完善政策和要素支持,提振汽车行业外商投资信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发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作用,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加强部门协同,强化央地联动,形成发展合力。加强产业发展新阶段重大问题研究,研究制定符合当前实际、面向未来需求的支持政策体系。发挥行业机构作用,助力创新发展、推广应用等方面政策落实。

(二)强化运行监测

构建央地协同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重点企业和关键领域发展动态分析,针对重点地区、主要企业、关键领域加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研判。定期召开运行分析会、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和企业痛点难点堵点,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三)加强人才培养

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持续编制新能源汽车人才需求预测报告,建立重点人才清单、人才库。鼓励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开展联合培养,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领域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提高复合型人才本土化培养能力。拓展引才渠道,加大车用芯片、操作系统、基础材料等关键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来源:天天基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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