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2025年09月13日,02时24分17秒 国内动态 阅读 3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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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4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截止目前,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及控股子公司因行政诉讼、工程建设纠纷等经营事项提起诉讼累计未结、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6.71亿元;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诉讼、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等事项为被告累计未结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43.45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50.16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8.85%。

2、前期部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被列为被告的涉诉案件已取得判决结果或达成和解,截至目前,待履行金额合计约为62.60亿元。

公司目前总体涉诉及判决待履行金额较大,公司正积极推动强化应收账款催收及部分资产处置等措施解决涉诉风险及后续判决履行压力。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进展情况

(一)(2025)京0102民初14392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5)京0102民初14392号),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租”)

被告:咸阳逸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逸清”)、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启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6日,华夏金租与咸阳逸清、启迪环境共同签署《融资租赁合同(有形动产回租-共同承租)》(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合同》),华夏金租作为出租人,咸阳逸清作为承租人,启迪环境作为共同承租人,共同与华夏金租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协议项下租赁转让总价款为1亿元,各期支付租金金额按照《租金计划表》予以履行。2024年8月15日,咸阳逸清与启迪环境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第19期租金的支付义务,构成违约。2024年11月15日,咸阳逸清与启迪环境也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第20期租金的支付义务。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华夏金租有权要求咸阳逸清与启迪环境支付全部到期未支付租金及未到期租金71,702,083.95元(含到期未付租金11,959,655.19元及全部未到期租金59,742,428.76元)及留购价款1元。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被告咸阳逸清、启迪环境与2028年12月7日前分43期向原告华夏金租支付租金70,779,399.29元及留购价款1元;

2、被告咸阳逸清、启迪环境于2025年7月20日前向原告华夏金租支付律师费10万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21,903.94元、保全费5,000元及诉讼费182,988.51元;

3、如果被告咸阳逸清、启迪环境未按期足额履行本协议第一项、第二项所确定的任一期给付义务,则原则华夏金租有权要求被告咸阳逸清、启迪环境立即支付全部租金70,779,399.29元、留购价款1元、律师费10万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21,903.94元、保全费5,000元及诉讼费182,988.51元、截至2025年6月20日的租金违约金6,837,062.26元、押金违约金1,352,770.4元,以及自2025年6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租金违约金(以全部剩余未付租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8%的标准计算),上述租金、留购价款、租金违约金、押金违约金的总和利率以年化24%为限,被告咸阳逸清、启迪环境已支付的款项按照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租金违约金、押金违约金、利息、本金、留购价款的顺序予以抵扣;

4、原告华夏金租赁有权在本调解协议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确认的被告咸阳逸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给付义务范围内对被告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所持有的300万股被告咸阳逸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行使质权,双方可以协商以该股权折价,原告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该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5、原告华夏金租有权在本调解协议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确认的被告咸阳逸清、启迪环境给付义务范围内对被告浙江启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9700万股被告咸阳逸清股权行使质权,双方可以协商以该股权折价,原告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该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6、原告华夏金租有权在本调解协议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确认的被告咸阳逸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给付义务范围内以合同编号为HXZL-HZ-2019230《融资租赁合同(有形动产回租-共同承租)》《租赁物清单》项下全部租赁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7、合同编号为HXZL-HZ-2019230《融资租赁合同(有形动产回租-共同承租)》、《租赁物清单》项下全部租赁物的所有权在本调解协议第一项至第七项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由原告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享有;全部履行完毕后,由被告咸阳逸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享有;

8、各方在本案项下再无其他纠纷。

二、公司累计未结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50.16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8.85%,相关案件目前尚在审理或调解谈判过程中(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主要诉讼、仲裁情况详见附表)。

三、其他事项说明

前期部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被列为被告的涉诉案件已取得判决结果或达成和解,截至目前,判决待履行金额合计约为62.60亿元。

四、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因前期部分涉诉案件已取得判决结果或达成和解,因有部分待执行款项未能如期支付,导致公司因相关纠纷被相关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案件情况如下:

执行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3)京0112诉前调确327号

案号:(2025)京0112执4576号

立案时间:2025年2月24日

申请执行人:青岛瑞莱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涉案事由: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金额:797,362.00元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重要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目前涉诉总体金额较大且部分案件相继审结进入履行阶段,公司整体面临诉讼风险及流动性压力,公司正在全力推动诉讼及执行风险化解工作,并将根据诉讼情况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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