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2.29亿、强制退市!证监会:*ST东通连续四年虚增收入和利润
据微信公众号“证监会发布”12日消息,近日,证监会对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东通)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经查,*ST东通连续四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ST东通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观察者网注意到,近几日,东方通连发多条公告称公司已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公司还提醒道,公司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据了解,东方通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已于2025年4月14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监会近期发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东方通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且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经查,2018年12月,东方通收购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策科技)100%股权,泰策科技成为东方通全资子公司。2019年至2022年期间,东方通通过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导致东方通披露的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东方通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2.29%、13.25%、14.54%、17.68%;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 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4.11%、22.72%、30.35%、219.43%。
此外,2022年6月至11月,东方通多次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或注册稿。2022年11月15日,东方通披露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2023年6月7日,东方通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称本次发行的股数为10602409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99999992元。
东方通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证监会决定:一、对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2900万元的罚款;二、对黄永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65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950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700万元的罚款,并对黄永军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三、对徐少璞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的罚款;四、对李忱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的罚款;五、对李鹏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六、对齐红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七、对李宁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八、对陈忠国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东方通科技公司201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中间件平台软件开发为核心业务,同时从事电子产品开发与生产,形成基础安全与行业安全双业务体系,核心产品包括TongLINK/Q、TongWeb等,服务政务、金融、电信等领域。
9月12日,*ST东通涨2.65%,报6.5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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