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年09月12日,03时22分37秒 国内动态 阅读 3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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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公告编号:临2025-045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11日,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肥西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鑫科铜业与九江银行肥西支行于2025年9月11日起至2028年9月11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自本《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日起,公司与九江银行肥西支行于2024年8月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617082024042680102)(详见公司2024年8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4-042))自动解除。

截至本公告日,鑫科材料实际为鑫科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7,026万元(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4,800万元),鑫科铜业其他股东未向鑫科铜业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和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备注:上表统计口径尾差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名称: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

3、债务人名称: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额:4,8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三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鑫科铜业,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30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鑫科材料为控股子公司鑫科铜业提供担保人民币4,8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23,476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56.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30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担保额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209.6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公告编号:临2025-046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融鑫弘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融鑫”)计划自2025年4月1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增持进展公告》,鉴于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四川融鑫暂未增持公司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相关规定,公司将于此后每月披露1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2025年8月10日,四川融鑫已累计增持股份158.55万股,累计增持金额539.07万元。

截至2025年9月11日,四川融鑫已累计增持股份222.21万股,累计增持金额797.68万元。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可能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 是 □否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可能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四川融鑫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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