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高天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2.78%股份。其中,高天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3,413,275股,持股比例为16.53%;高啸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88,050股,持股比例为1.23%;高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25,000股,持股比例为0.1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高天乐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94,000股、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879,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8,073,000股;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比例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24%、1.36%,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60%。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因个人资金需求,高天乐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高啸先生、高珏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28,500股、825,000股,减持比例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60%、0.16%。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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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16,682,655股为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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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1,237,610股为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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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165,000股为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成。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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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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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天乐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高啸、高珏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4、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高天乐先生、高啸先生、高珏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故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高天乐先生、高啸先生、高珏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