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08月27日,04时54分00秒 国内动态 阅读 3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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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一)信用损失准备

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各组合确定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2、应收款项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按上述原则,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信用损失准备合计变动 624,627.81元,其中因应收账款收回而转回信用损失准备32,341,631.50元,新增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准备31,717,003.69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开发产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开发成本,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开发项目的估计售价减去至项目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销售未达预期,参照目前市场价格和项目的实际销售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后,2025年上半年度对存货共计提减值准备606,469,002.5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共计605,844,374.72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9,024,632.96元。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审议及披露中的职责,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明确其职责范围,保障其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业务经营责任,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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