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66 公司简称:泽璟制药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治疗晚期肝癌和进展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重组人凝血酶均已纳入医保目录,盐酸吉卡昔替尼片已获批上市。由于多纳非尼片仍需持续投入团队扩建和市场拓展等费用、重组人凝血酶和盐酸吉卡昔替尼片获批时间短且尚在市场准入阶段,以及其它产品还处于上市申请或研发阶段需要较大研发投入,因此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未来一段时间,公司将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可能持续亏损,并将面临如下潜在风险:公司多个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研发支出较大,公司虽有药品获得商业销售批准,但销售收入可能无法弥补亏损,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可能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未来亏损净额的多少将取决于公司药品商业化是否成功、药品研发项目的数量及相关投入、与该等项目有关的成本、获批产品进行商业化生产的成本、公司产生收入的能力等方面。如公司后续在研药品未能完成临床试验或未能取得监管部门批准、未能获得市场认可或商业化不及预期,公司可能仍将无法盈利;即使公司未来某些时间段能够盈利,但由于新药研发项目需要持续研发投入和商业化推广投入,因此亦可能无法保持持续盈利。公司短期内无法现金分红,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不利影响。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营运资金仍大部分依赖于外部融资,如果经营发展所需开支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将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造成压力,将影响公司的产品研发和在研药品商业化进度,影响公司研发和生产设施的建设、未来人才引进和现有团队的稳定,可能导致公司放弃具有更大商业潜力的药品研发,不利于公司在研药品有关的销售及市场推广等商业化进程。
公司已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5-032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31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8号),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5,6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17,379,245.3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8,220,754.68元(以下简称“首发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XYZH/2020CDA500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1年度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工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1月3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9号),公司于2023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24,489,79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9.00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99,999,95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066,773.4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933,181.59元(以下简称“再融资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NJAA1B0108)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1,677,805,663.85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1,614,288,834.30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2025年上半年度使用首发募集资金63,516,829.55元,首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882,769.86元,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首发募集资金为369,089,663.31元。具体情况如下: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再融资募集资金406,252,131.48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6,915,984.37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2025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9,336,147.11元,再融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5,919,958.91元,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为780,739,555.55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其中: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和再融资募集资金均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发和再融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首发募集资金,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首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6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6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首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68,000,000.00元,垫付存单利息1,089,663.31元,具体情况如下: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首发募集资金,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6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6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780,000,000.00元,垫付存单利息739,555.55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发和再融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首发和再融资超募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以外的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首发和再融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本次调整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的总投资额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表1: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变更:(1)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2)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3)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4)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注2: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注3:(1)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与原定建设计划相比,“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存在一定程度的延迟,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2)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及投资进程有所延后,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注4: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457.67万元,较承诺投资总额2,434.08万元超出23.59万元,系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附表2:
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前,公司将募集资金总额调减为不超过12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投向新药研发项目。
注2:“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变更: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5-033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31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5,6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17,379,245.3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8,220,754.6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XYZH/2020CDA500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1月3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9号),公司于2023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24,489,79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9.00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99,999,95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066,773.4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933,181.5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NJAA1B0108)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其中新药研发项目中研发人员薪酬费用需按照工时投入比例分配归集于相关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此外,根据征收机关要求,公司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均从公司指定存款账户按月统一划扣,无法通过多个募集资金专户和一般存款账户分别扣缴。
因此,为提高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在定期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保障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由经办部门按照公司规定发起付款申请流程,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流程,对确需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应当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汇总表,提交付款申请流程,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的6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存款账户。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台账,根据实际置换情况逐笔登记包括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的日期、金额、账户等信息,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对应募投项目,并定期将汇总情况通知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