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376 公司简称:博迁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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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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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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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
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科新材”)系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纳米”)的参股公司,广新纳米持股比例为18.1915%。公司于近日接到通知,广科新材的股东郑国强先生(出资额28万元,持股比例2.5468%),拟将其持有的广科新材2.3649%(对应出资额26万元)的股权以988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尹必祥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广科新材0.1819%(对应出资额2万元)的股权以76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宁波耘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新纳米拟放弃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 广科新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且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广科新材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经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的关联交易外,连同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进行的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广科新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新纳米的参股公司,广新纳米持股比例为18.1915%。公司于近日接到通知,广科新材的股东郑国强先生(出资额28万元,持股比例2.5468%),拟将其持有的广科新材2.3649%(对应出资额26万元)的股权以988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尹必祥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广科新材0.1819%(对应出资额2万元)的股权以76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宁波耘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因
基于自身的业务经营、整体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等情况综合考虑,广新纳米拟放弃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后,广新纳米持股比例不变。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利平、江益龙、裘欧特、赵登永、蒋颖回避表决。此事项事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截至本公告日,除已经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的关联交易外,连同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进行的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广科新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且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广科新材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宁波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4年1月10日
注册资本:1,099.4136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国顺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交易类别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放弃权利”。
(二)标的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截止至2025年6月末总资产23,100,733.46元,净资产12,647,623.96元,2025年1-6月净利润-5,102,608.26元(2025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至2024年末总资产23,420,871.90元,净资产3,198,232.22元,2024年1-12月净利润-7,328,067.78元(2024年1-12月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前,广科新材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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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持股比例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科新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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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持股比例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定价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由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符合市场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影响
基于自身的业务经营、整体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等情况综合考虑,广新纳米拟放弃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后,广新纳米持股比例不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以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利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新建超细镍粉扩产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新建超细镍粉扩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关联董事王利平、江益龙、裘欧特、赵登永、蒋颖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新建超细镍粉扩产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新建超细镍粉扩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新建超细镍粉扩产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超细镍粉扩产项目”/江苏广豫储能材料有限公司“超细镍粉扩产项目”。
● 投资金额: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超细镍粉扩产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约1.27亿元;江苏广豫储能材料有限公司“超细镍粉扩产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约1.7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本项目目前处于筹建阶段,尚需履行部分审批手续,能否顺利实施以及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还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与市场环境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建设进度及项目预期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项目建设概述
(一)项目建设背景
MLCC微型化、超高容的发展趋势推动小粒径高端镍粉的需求进一步增长,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当前市场需求情况,考虑到现有厂房和生产设备可能无法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因此,为提高公司产能,公司拟以子公司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迁电子”)和子公司江苏广豫储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豫储能”)作为扩产项目主体,分别实施“超细镍粉扩产项目”。广迁电子“超细镍粉扩产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约1.27亿元;广豫储能“超细镍粉扩产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约1.7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新建超细镍粉扩产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广迁电子“超细镍粉扩产项目”
1、项目名称:广迁电子“超细镍粉扩产项目”。
2、投资金额:计划投资金额约1.27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4、5号楼。
4、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2个月。
5、建设内容:年产600吨超细镍粉产线。
(二)广豫储能“超细镍粉扩产项目”
1、项目名称:广豫储能“超细镍粉扩产项目”。
2、投资金额:计划投资金额约1.70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项目实施地点: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太行山路27号。
4、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2个月。
5、建设内容:新建厂房及年产600吨超细镍粉产线。
注:项目名称、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等均为公司初步规划,具体以后续项目备案及实际建设为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扩产项目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业绩的影响,将视项目后续具体实施情况确定。若本次子公司新建“超细镍粉扩产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超细镍粉的生产产能,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前十二个月累计扩产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扩产项目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除本次扩产外,其他扩产项目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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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建设状态为在建的项目投资金额为预计金额。
五、风险提示
1、本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本项目目前处于筹建阶段,尚需履行部分审批手续,能否顺利实施以及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还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与市场环境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建设进度及项目预期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