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年08月16日,03时12分20秒 国内动态 阅读 24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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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股价短期涨幅过大的风险。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或“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16日以来累计涨幅为264.61%,短期涨幅严重高于同期行业及上证指数涨幅,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炒作的情形,公司股票击鼓传花效应十分明显,交易风险极大,存在短期大幅下跌的风险。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盘,公司股票收盘价为50.90元/股,处于历史高位;成交额10.21亿元,成交额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运营管理(含市场交易管理、市场租赁业务)、生鲜食材配送业务和豆制品生产加工领域的相关业务,不涉及“脑机接口”业务。

●估值偏高风险。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所属“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查询的最新(数据统计至 2025 年8月14日)行业静态市盈率为 29.18,公司当前(数据统计至 2025 年8 月14日)的最新市盈率为144.67;远高于行业指数相关指标。

●换手率较高风险。2025年8月15日,公司股票当日换手率为12.30%,显著高于日常换手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书面问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公司近期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13日、8月14日、8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运营管理(含市场交易管理、市场租赁业务)、生鲜食材配送业务和豆制品生产加工领域的相关业务,不涉及“脑机接口”业务。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书面问询确认,除浙江东日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号)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之外,本公司及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股价短期涨幅过大的风险。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16日以来累计涨幅为264.61%,短期涨幅严重高于同期行业及上证指数涨幅,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炒作的情形,公司股票击鼓传花效应十分明显,交易风险极大,存在短期大幅下跌的风险。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盘,公司股票收盘价为50.90元/股,处于历史高位;成交额10.21亿元,成交额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主营业务为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运营管理(含市场交易管理、市场租赁业务)、生鲜食材配送业务和豆制品生产加工领域的相关业务,不涉及“脑机接口”业务。

(三)估值偏高风险。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所属“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查询的最新(数据统计至 2025 年8月14日)行业静态市盈率为 29.18,公司当前(数据统计至 2025 年8 月14日)的最新市盈率为144.67;远高于行业指数相关指标。

(四)换手率较高风险。2025年8月15日,公司股票当日换手率为12.30%,显著高于日常换手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和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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