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盛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年07月30日,01时43分52秒 国内动态 阅读 7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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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冠盛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数量:261,000元(2,61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262,197.69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7月29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7月29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25日连续15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冠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冠盛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冠盛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冠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冠盛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7月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提前赎回“冠盛转债”的公告》《关于提前赎回“冠盛转债”的提示性公告》,于202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实施“冠盛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并于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26日期间共披露了14次关于实施“冠盛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相关赎回条款

1、赎回登记日:2025年7月28日

2、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7月2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冠盛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

为100.4537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

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即2025年1月3日)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款发放日(即2025年7月29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0.8%*207/365=0.4537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537=100.4537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7月29日

5、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7月29日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赎回余额

截至2025年7月28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冠盛转债”余额为人民币261,000元(2,610张),占发行总额的0.04%。

(二)转股情况

截至2025年7月28日,累计共有601,389,000元“冠盛转债”转换为本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35,562,993股,占“冠盛转债”转股前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1.45%。

截至2025年7月28日,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三)可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2025年7月28日收市后,“冠盛转债”停止交易;2025年7月28日收市

后,尚未转股的261,000元“冠盛转债”全部冻结,停止转股。

(四)赎回兑付金额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赎回“冠盛转债”数量为2,610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62,197.69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7月29日。

(五)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62,197.69元(含当期利息),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冠盛转债”提前赎回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2,818,693股。因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每股收益有所摊薄,但从长期看,减少了未来利息费用支出,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有利于公司发展。

三、转股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股本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被动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情况如下:

【注】本表格中如合并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可转债转股,致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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